鑫发律所

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是真的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陈律师婚姻财产的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律师收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费没有上报法院违规吗?
  2. 老年半路夫妻再婚时签协议承诺不继承婚前财产,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3. 有律师认为狗是私有财产不得侵犯,对此你怎么看?

律师收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费没有上报法院违规吗?

当然违规了。财产保全费是交给***的,不然保全申请无法进行,岂不是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这种现象发生几率很低,正规律师不会犯这种错误。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可能需要缴纳两种费用。一种是***收取的保全费,这个费用一般不可免除,***会根据保全标的额按照比例计算保全费,一般最高不超过5000元。

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是真的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当事人不缴纳保全费,***会通知当事人确认后,裁定驳回当事人的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并没有实现。没有缴费***不可能给予保全,当事人权利受损,涉及过错赔偿责任。所以,我认为正规律师不会这样操作。

另一种保全申请费用,可能是交给保险公司保险费,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当事人提供担保有多种方式,比如自己提供房产、存款单等担保方式。如果没有这些财产,只能求助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此时保险公司要求缴纳保全担保费,就是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产生的另一种费用。

这种费用交给保险公司时,保险公司会出具发票和相关文书资料。保险公司未收到这种费用,也不可能提供担保,当事人的保全也不会实现。如果当事人把这种费用委托律师转交,律师也不会私下吞掉的。

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是真的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题主所说财产保全费属于哪一种呢?既然委托律师代为缴纳保全费,律师无理由不给缴纳,当然属于违约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你有证据证明这种现象,可以司法监管部门律师协会投诉举报

但是,我们认为正规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不可能轻易触犯这种低级违法行为。每个律师都知道法律规定的重要性,也知道律师执业的道德与规范,怎么可能这么低级趣味!

老年半路夫妻再婚时签协议承诺不继承婚前财产,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协议都是有效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在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所具备的格式内容项目齐全,经双方签字确认,且双方都没有欺骗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协议都是有效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生效要素。 其次呀,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或妻有权处置双方的个人财产,故协议有效,但有一种情况除外,当夫妻双方对于个人财产没有处置,也并未立遗嘱的,夫妻双方又实际于双方的子女形成了继子女关系的,这个时候继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也拥有了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所以针对您这种情况必须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婚前财产,还要对于该个人财产做相关的继承处置。

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是真的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具有效力

根据问题描述,应该是各自都有子女,且各自都有财产,最重要的是想把遗产留给各自子女,所以才会有此约定,提供个可行思路:

双方现在分别就各自婚前财产立下遗嘱,本人去世后遗产由xxx、xxx(子女姓名)继承,xxx无权继承。

这样各自的遗嘱都有效。就可以达到目的。

法海一粟认为,题目中所说的协议,在法律上叫做“继承契约”。

1、概念。继承契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家庭[_a***_](主要是夫妻或未婚夫妻)之间所订立的关于遗产继承合同。继承契约与共同遗嘱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这里仅就不同之处说一下。其一,继承契约的订立***用合同方式,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共同遗嘱***用遗嘱方式订立,适用继承法的规定。其二,继承契约对双方当事人有较强的约束力;共同遗嘱一般可以单方撤销(我国可能有例外)。

2、对于继承契约的法律效力有两种立法例。这两种立法***用相反的规定,一是认为继承契约是有效的,一是认为继承契约是无效的。在我国,一般认为,继承契约是无效的。

3、建议这对夫妻***用遗嘱方式处理“互不继承对方婚前财产”的问题。由于对于继承契约的效力,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因此,为了稳妥起见,法海一粟建议***用方式处理本案中的问题。其基本方法就是各自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取消对方的继承权。这样做,一样可能达到题目中所欲达到的目的。

4、建议继承法修改时认可继承契约的效力。因为,将继承契约认定为无效并无充分的理由。简单地说,既然法律允许以单方行为的方式处分遗产,那么,就应当允许通过双方行为的方式处分遗产。这两者之间并无实质性差异。双方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单方行为中一样存在。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先说结论,这样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在性质上这种约定老年配偶不继承自己婚前财产的协议属于遗嘱,而订立遗嘱也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应当满足法律行为的效力要件。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之一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因此,订立遗嘱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该遗嘱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订立遗嘱应当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因此,约定老年配偶不继承自己遗产的遗嘱违反了该条法律规定,并且该条法律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所以这样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第22条第3款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可以在结婚的时候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来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属。但是该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有违法或者法律禁止的相关内容,否则就是无效的。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去世一方在生前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其去世之后,他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显然再婚老人的配偶是合法的继承人之一。只要去世老人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后老伴就是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而两位老人如果在生前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去世,另一方不继承遗产,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

一个是继承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才产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有权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放弃继承原的意思表示,一经放弃,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如果被继承人尚在世,继承还未开始,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不发生效力。

第二个理由是,我国老年***益保障法第22条第3款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这是我国法律对老年***益的特殊保障,也是遗嘱效力的一项实质要件。因此,剥夺老年配偶继承权的遗嘱不具有合法性,属于无效遗嘱。

所以,如果两位老人再婚时签订协议约定一方不继承遗产,该协议内容因违反前述法律规定而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有律师认为狗是私有财产不得侵犯,对此你怎么看?

狗是财产?***如是财产的话,那么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不是也圣神不可侵犯?有优先级和前提,不能保障人的生命健康,谁还管你的狗?你是人,你喊***平等,你喊狗也要跟人平等,那么请你管好你的狗,做到不能伤害他人的要求!而且,你作为狗主人,狗不懂事你懂事,狗不懂法你懂法,你要求狗与人同等,那么狗对他人的伤害你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狗伤人等于故意伤害罪!狗咬死人等于故意杀人罪!你要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你同意吗?

狗并不是私有财产,而是应该被消灭的恶狗。

狗经常跑到公共场合拉出狗屎,撒出狗尿,所以狗并不是私有财产,而是环境公害。

本来原则上不得侵***,而狗恰恰不断侵***类。比如说很多人都希望狗离着自己远一点,别靠近自己,但是狗偏偏喜欢凑过来,闻人的裤脚,非常讨厌,狗这种动物就是骚扰人,很肮脏的恶狗。

狗并不是狗主人的财产,而是对狗主人也危害很大的东西。比如说狗会把狂犬病传染给主人。所以打死狗,相当于救了狗主人,这样狗主人以后就不会被自己家的狗咬了。

狗对社会的危害那么多,当然不是私有财产了。狗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而且狗牙咬人以及狗爪子抓人,狗对周围的人造成严重健康生命安全危害。

狗不应该作为私有财产加以保护,而应该作为有害动物予以消灭,并禁止饲养各种狗。

私有财产不会咬人,不会扑小孩。如果发生这些,请问该由谁买单?按故意伤害罪定刑我就同意所谓的私有财产合法。还有就是狗办狗证了么?打疫苗了么?流浪狗又是谁来买单?所以说私有财产根本就是个笑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陈律师说婚姻说财产的话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83100.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