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周律师的悲惨婚姻知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周律师的悲惨婚姻知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问心律师和周主任在一起了吗?
《问心》周筱风和陈玥在一起了,他们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而且性格很互补。作为律师,陈玥受到病人的委托而认识了周筱风,她对周筱风特别感兴趣,还主动卖他人情,加他微信。
周筱风是个平时只知道看病做手术,性格很无趣的人,在陈玥的主动开撩下,他也慢慢心动了。
你如何看待昆山宝马男被杀案周保民律师给出的意见?
周律师很明显,只是从法律条款简单的认为追过去是属于故意而不是防卫了,但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毕竟让对方回到车上自己并没有脱离危险,有可能对方开车撞人还会伤及无辜,有可能车里还有刀,再拼可能拼不过,我觉得这一步还是属于正当防卫,毕竟逼急了狗都会跳墙,何况人呢,但是从视频来看一开始宝马车主并不是想砍人,有点想吓唬吓唬人,这个又可以算防卫过当,但是电动车面对一把开封的刀和醉酒的人,并不会认为只是吓唬人这么简单,所以***取了防卫措施,也是情有可原,这个应该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我觉得应该轻判,防卫过当量刑减半这种,至于周律师说的蓄意伤人那就是子虚乌有了,人都不认识,哪里来蓄意。当然为了给人民群众建立一个和谐社会,让大家更从容的保护自己给予警示,应该继续放宽,判无罪释放比较顺应民心,给那些嚣张的人给予警告,别以为杀了人花点钱就能摆平,说不定自己就被反杀了。
法律本来就起源于社会的公序良俗,虽然术业有专攻,但无论专业人士通过怎么样的复杂论证,其结果都不应该偏离普通大众的认识太远,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字眼,而是要考虑到大众的感受。
如果一个普通人在下班途中因为小纠纷被纹身大汉殴打并砍伤,而法律所能提供的最优救济方式只是要求你尽快逃跑,如果你被追上最好跪在地上喊他爸爸求饶,当然如果你还是被砍死了,那么国家会判他的刑,而你生命的价值只是在法律上成为定罪的依据而已……
当然,如果你不甘心就此丢了小命,可以选择勇敢的搏斗,这首先需要你有良好的体力和格斗技巧,最重要的是你在反击过程中要算好哪一刀是致命的,否则一不小心你就会变成杀人犯……
当犯罪不需要任何考虑,而普通人使用法律赋予的防卫权时却要变成技术活,变成法律专家,在火光电闪的瞬间考虑到各种可能,这到底是法律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亦或是法律从业者的悲哀?
汉代律法规定:「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唐代的《唐律疏议》则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社会已经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一个普通人在面对生命危险的时候,想保住自己的生命都要这么难吗?
律师用严格的法律条款得出了严谨的结论,这是他的观点,我不想反驳。可是法律是什么?法律在规范这个社会的秩序中,难道就真的完美吗?我们不妨把***设这样的场景 :如果把自行车男换成周律师
当纹身男的刀不小心掉落后,周律师下意识捡起了刀,理性权衡了一下法律法规。心想自己既然是律师,就千万不能防卫过当而砸了招牌。
于是把刀扔掉,纹身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次捡起刀来。此时纹身男心想:“我刚才砍你,你居然还他妈敢躲,朋友都在看呢,太不给老子面子了”。于是更加气愤,再次拿到刀后,直接向周律师的头部挥去。
于是周律师卒,享年38! 周律师的挽联写到“职业操守好典范,舍身守法好律师!”
周律师捡起刀,开启正当防卫捅了龙哥一刀,但未致死。龙哥出院后连续三年问候了周律师的家人!
周律师是怂蛋,见此情形直接下跪求饶叫爷爷,或者撒腿就跑。于是助长了纹身男的嚣张气焰。不知道下一个老实人将被纹身男如何欺负?
房价高,物价高,工作忙,上有老下有小这些我都不说了。下班老老实实走在人行道上,一没犯法,二没违背道德,骑个自行车也能被无辜打一顿。还手也不敢还,要么一刀致命兴许落个正当防卫,要么就等报复吧。那我还能怎么做?受一肚子窝囊气算了,而纹身男依旧张扬跋扈 这件事不仅仅是单车男的事,也是你我他的事。
你敢保证这样的事不会出现在你的头上? 如果单车男被判重刑,这就带了一个很坏的头。以后被欺负要么赶紧就跑,跑不了的就下跪求饶。除非你可以确保把行凶者砍到恰好没有进攻能力,才是正当防卫。
可是一般情况下,没有进攻能力只是受伤,而不是死亡! 那么你就等着人家报复你吧!如果砍死行凶者,那么对不起,你将荣获防卫过当罪! 我不是说,一定要把行凶者弄死为止。而是受害者怎么判断正当防卫的界限?
防卫的时候只是人体本能的求生欲起作用,可以说是没有理性的,等你权衡利弊完正当防卫的合理界限时,或许早已倒在血泊之中。 如果不致行凶者死亡,法律怎么保护受害人后续的人身安全呢?这些都是法律应该反思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周律师的悲惨婚姻知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周律师的悲惨婚姻知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