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的刑事辩护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刑事辩护律师是可以为自己的辩护业务取证的,至于取证的时候如何取证?如何保证调取的证据是合法的,是真实的,需要靠律师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正常取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律师取证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不能编造证据,也不能避重就轻的取证。所以,题主问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律师职业的判断错误。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搞一些违规的东西,律师的职业是没有风险的。所谓的高危判断,实际上是指律师很可能违法。因为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以及法庭的辩论权虽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乱来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如果律师制作了虚***证据或操纵虚***诉讼,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结论就是一个误解,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的结论与律师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两种法定情形,在侦查期间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辩护人只能由律师担任。
如果说律师没有取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是一句空话。赋予律师取证权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包括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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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认识的回应,为什么说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呢?作者认为,刑辩律师的高危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而且主要是律师[_a***_]了巨额辩护费。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宝马,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的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支付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执业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社会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明明是犯罪分子,为什么律师还要帮其辩护?
不管犯罪的重轻,聘请律师是每个公民拥有的权利。
律师也会根据嫌疑犯所犯的罪行,是否属实,经明查暗访了解事实真相,为其辩护,能准确清晰判断犯罪量刑的等级,来衡量犯罪嫌疑人所犯罪的事实。
法官通过公诉人,辩护人的对嫌疑人问答的结果,总结犯罪的材料,通过司法鉴定核实,收集备案。
如嫌疑人经济不允许,***会 委派一名律师帮嫌疑人辩护,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裁判,律师为嫌疑人辩护对立案有很大作用。
如果还在被辩护阶段,说明还没被判刑,叫犯罪嫌疑人吧?既然是有嫌疑,就需要明辨是非,以免有隐情或者误伤?另外也可能属于法治社会的必要制度吧。
非专业人士,请多见谅。
罪大恶极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罪大恶极,经侦查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理判决后的罪大恶极;一种是道德判断的罪大恶极,实施了***人怨的行为、造成惨绝人寰的后果、引起广大民众愤慨的罪大恶极。而这两者中间还有一种人是道德判断的罪大恶极与法律上的罪大恶极兼有但事实上被人冤枉、清清白白的人。
胥敬祥、徐计彬、呼格吉勒图、佘祥林、李久民...这些曾一度被认为罪大恶极的冤***错案所酿成的悲剧想来大多熟悉。不论是法律上的罪大恶极亦或是道德判断中的罪大恶极他们都曾经历过,可最终仍然警醒世人,一个冤***错案所带来的后果是多么惨重、无法弥补。而一位专业的律师则很大程度上能够挽救此类案件的过失后果。但现实中律师往往被人理解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唯当事人马首是瞻,甚至被认为是坏人规避法律责任的工具。不得不承认存在一部分无良律师违背职业道德与法律底线为其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这并不是否认这个职业的依据,每个职业每个领域都存着这样无底线的谋私利者。因此,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成、司法制度不断健全、律师与当事人诉讼地位逐步提高的今天,请大家务必提高对律师的重视与信任,如罗翔老师所说:“只有当你与你的家人有一天需要辩护时,你才能真切意识到律师的重要性”。
此外,律师为所谓的坏人、罪大恶极之人辩护同时是促进法制完善的必经之途。案件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只能尽可能无限接近真实情况,因此律师针对案件的证据进行非法证据排除、质证驳回、法庭辩论来确认一个法律认可的事实。如果真能将原本真实、合法的证据与事实在法庭中合法驳回,那说明制度本身存在问题,需要改进。站在更高的层面来看,就是一次一次地发现漏洞、问题,一次次的修改、完善才使得我国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减少冤***错案的发生,提升公民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
法律有冷暖,叔同有故事!
介绍一下,我们是一群有颜、有料、有趣的弘一青年律师!
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家属可不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
被告人的亲属、朋友可以作为辩护人。家属即使不是律师也可以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