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民事案件被告一定需要聘请辩护律师吗?
您好!可以。律师自己的民事案件,可以自己作为原被告参与诉讼,不用委托他们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认罪认罚书的签订可以不要律师参与吗?
不可以。即使辩护律师不参加,检察院也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参加。刑诉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必须有律师参加,即使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不参加,检察院也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参加。否则检察院无法证明其是在知道认罪认罚结果的情况下签订具结书的。
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书,是自己的一种认罪伏法的态度,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或者是在被讯问的时候,律师是不能在场参与的。但是如果准备签订认罪书,最好将情况告知辩护律师,求得律师的帮助,最好让辩护律师到场。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律师不能到场的,时候一定及时告知律师。
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认罪认罚书的签订可以不要值班律师律师在参与。坚决认罚认罚具结书,必须有律师在场。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司法机关应该为犯罪嫌疑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或者有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要承担保密义务,如果被告5年前杀了人,要不要告诉法院?
《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其实这个问题涉及到律师职业***。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是不能告诉***的,这个无关善恶,职业要求而已,各职业都有自身不一样的职业要求。
律师职业***中通过多项权利义务来规范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其中一项重要的义务便是保密义务,即律师对于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内容具有保密义务。其中就涉及到当事人不想外人知悉的包括曾经犯罪的内容。
律师不能举报,并不意味着律师是在放任和纵容犯罪,也并不意味着律师与罪恶为伍,而是基于律师职业本身的存在,在经过各种论证后所做出的制度性设计。
因为律师不是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其职责不在于追诉犯罪。律师最基本的职责是[_a***_]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刑事案件中通过与检察机关的对抗推动案件的公正审理。
我们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就一定是正义的化身,而将律师视为罪恶。有时候公权力的滥用所带来的恶果更应该值得我们警醒。
律师的存在一方面便是防止公权力肆意,即防止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裁判中***,随意侵犯公民权利。近来年不断曝出的冤***错案,也反映出公权力过大得不到抑制所引发的严重后果,律师的存在能在某种程度上抑制这种肆意。
当然,另一方面,律师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当然地要求当事人和律师之间保持一种信任关系,一旦这种信任关系被破坏,当事人不敢向律师讲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时时小心谨慎隐藏经历,律师也就更难去发现真相,合理地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了。当然,这本身也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基于这种信任关系的维护,律师也是不能随意违反这种保密义务的。
当然律师的保密义务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像普通人一样,律师也负有举报义务,即对于当事人将要犯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及重大侵***身安全的犯罪,律师也要即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