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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风险高吗知乎,刑事辩护律师风险高吗知乎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风险高吗知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风险高吗知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醉驾请律师不起诉的几率大吗?
  2. 律师为什么会为坏人辩护,感觉好没有道德啊?
  3. 为什么会有律师这一行业?一个厉害的律师是不是可以把有罪辩护成无罪?
  4.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5. 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辩护脱罪的行为是正义的吗?

醉驾请律师不起诉的几率大吗?

醉驾请律师不起诉的几率非常小,甚至可以没有。我国交通法严格规定,酒驾根据情节轻重将会处以驾驶证吊销、罚款拘留处罚,醉驾属于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行为严重触犯法律,根据情况处以驾驶证吊销、罚款、拘留或者拘役等处罚。

不大,几乎不可能。醉驾属于犯罪行为,这在道交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律师由于天天钻研法律,所以对法律使用特别娴熟。法官手中有自由裁量权,同一个案子可判的轻一点也可以判的重一些。律师只能运用法律知识帮你尽量找出轻判的理由,判的轻一点。不***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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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为什么会为坏人辩护,感觉好没有道德啊?

简单的来说,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是为了保障他不是被冤枉的。即使是为一个真正的犯了罪的人,也要保障他在被定罪的过程中的基本的***。

个人都享有辩护权。律师作为一份职业,为他人辩护是工作。好人与坏人,是非常主观的一种判断。律师只管这个人的做的这件事,是否触犯了法律,从法律程序上来说,这个人被判有罪,是否符合规定。

一个律师是否有道德,不应该以他为了谁工作而判断,而是应该看律师本人的为人处事,对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是否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果一个人是真的犯了罪,律师也没办法把有罪变成无罪;如果一个人被定罪真的符合法定程序,律师也没有办法改变真正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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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说:法律面前,***平等。因为“坏人”也是公民,也拥有法定的公民权,这就是“天赋***”。因此,无论“好人”于“坏人”都可以为自己维权,请律师辩护,这就是为自己***的最好体现。《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里并没有规定和要求区分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于“坏人”,对于律师来说,只要求是委托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在没有经过法院审判之前,相应的当事人也只能称为“飯罪嫌疑人。”在18条也规定了,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辫护权和诉讼权,还应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甚至是未被发现的过往的飯罪行为,这就是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


律师维护的不是道德的正义,而是法律的正义。而法律是保护所有人的,无论他是大善人还是杀人犯

在大众眼中一个人是否是真坏人,他有多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舆论,而舆论太容易***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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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律师来维护案件整个过程中的程序正义,得出最合法的结果。

辩护是上帝赐予人类最高尚的礼物。有很多同行都从不同的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其实总结成一句话:“律师不是为坏人的坏辩护,而是为实现坏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辩护。”坏人有获得公正公平审判的权利,无论实体,还是程序。辩的是冤,白的是谤。未经***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律师的加入才有可能达到控辩均衡,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

这里所说的坏人,实际在法律上称犯了法的人。犯法有轻有重,在处罚上有极其严格的区分的。比如什么叫行凶,什么叫正常防卫,什么叫防卫过当。还有一般犯罪可判几年,严重的可判几年。再有,有立功表现的可轻判,什么要重判。咱们一般不太了解法律,是不好分清的。所以,为避免错判误判,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聘请律师为自己辨护。当然也就包括犯法人(坏人)。法律面前***平等。

判决是根据其犯罪情节轻重,不能用“好人”、“坏人”作为评判依据。更不能因为他“坏"而故意多判。为维***律的公证公平性,允许每个当事人聘请律师,是法律规定。

为什么会有律师这一行业?一个厉害的律师是不是可以把有罪辩护成无罪?

问题:为什么会有律师这一行业?一个厉害的律师是不是可以把有罪辩护成无罪?

本期答主/陆青青([_a***_]仁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庭立方优秀学员)

有人问我,为什么会去给罪犯辩护呢?我回答,你首先要证明他是罪犯。而证明他犯罪首先只能通过***,通过庭审,通过庭审质证,通过证据按照罪行法定,法官宣判才能证明他有罪。

我们国家的民众比较朴实,拥有朴素的刑法观念,认为既然被公安机关抓了的人,肯定是有罪的,真的是这样吗?每年我国刑事案件判决大约为280多万件,但是仍然有500到600件宣告完全无罪的案件。其中还没有包括几十万件的不***案件,以及大量的无法统计的重罪变轻罪案件。

而是刑事律师的工作,就是通过一次次的阅卷会见审查证据、沟通、发表法律意见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从这一次次的行为中保证程序正义,从而实现事实的公平、正义。对我们的侦查机关、甚至是检查院、***的一些不当行为,或者是有分歧的法律理解适用发表意见。

正如笔者经历过的一次庭审,开庭结束,早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庭后,我对法官、书记员表达了些许的歉意,“今天的质证意见发表的有点多,有点啰嗦,下次尽量简短”法官说的话至今记忆犹新,“没什么,通过庭上把意见发挥充分,也对我们查明案件事实很有帮助,能够全面的审查案情”。庭审是一个刑事律师重要的战场。

首先,为什么会有律师这个行业?对这问题有疑问就相当于提问为什么有医生?为什么有教师等?律师也是很专业的行业,从事律师之前的各种投入一点也不少于老师。老师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行业,律师也是得终身学习。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为止依然九十几岁的叶传岵律师在执业一线,如果没有过硬的业务知识,没有终身学习的态度,我想他也不会执业到现在。律师的作用一点也不小于医生,医生是救死扶伤,律师也差不多,我们可以看到没有律师参与有效辩护,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冤案不断发生,所以律师的作用对于一个公民的权利维护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

第二,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程序法,还是刑法,民法等实体法,都是非常专业的东西,一个律师经过长期有效的训练也未必会全部掌握,因此,律师都有专业划分,有刑事律师,婚姻律师涉外律师,非诉律师等,一个公民如果没有律师有效辩护的参与,他的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的维护,律师也有存在的必要。

第三,律师可以把有罪辩护为无罪吗?很难,经过公安、检察院再到***的案件,无罪的案件很少,但是有,全国来说比例都很低。为此,每一个成功的无罪辩护都是一个从业律师一生的骄傲。但是,经过律师有效辩护,程序上不仅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实体上也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经过辩护,至少可以让无罪的人不要受到刑法惩罚,有罪的人得到公正的判决。当我们遇到民事纠纷的时候,都会想到找律师。当我们卷入刑事案件的同时,失去人身自由的时候,更需要律师介入维护自己权利。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时候,都明文规定要求法律援助,能说律师没有作用吗?

最后,除非达到共产主义或者实行人治,只要是法治社会,就有律师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

首先,有没有罪不是律师判,是法官判。律师只是以当事人的立场尽力保证当事人的利益。

其次,审判是一套尽可能严谨的体系,专业性非常强,没有律师,你连开庭后该做些什么都不知道。

最后,不要以为律师帮坏人脱了罪。想想你如果是被告,而且是被冤枉的,你会怎么办。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辩护脱罪的行为是正义的吗?

律师制是从西方引进的。应该说有积极的一面,对手无寸权的普通百姓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有一些律师,或为名或为利,对犯罪事实清楚,甚至是罪大恶极者,也千方百计为其减罪减刑。这就是西方律师制的缺陷。我们应当制定中国的律师法,让律师真正能伸张正义,打击邪恶,保护弱小,惩罚罪犯。

本人认为律师是在根据法律法规在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是为了让判决更加合法合理,是为了防止或减少发生错判误判,是对法律法规运用的一种监督。没有绝对的正义,只有相对的正义,有些犯罪不是故意而为,真正懂法的能有几人?

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合***当的职务行为,不存在"非正义"的的任何存疑或指责,之所以有这种质疑,是因为国人的法制意识和水平丶知识太差了的缘故。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只有通过其代理律师的庭辩、质证、阅卷、调查等活动,才能辩明事实真像,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才能认真贯彻"罪罚柤当(匹配)丶疑罪从无丶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理念,才能减少甚至避免冤***错案的发生。古人的"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也就是这个道理。否则,一切漂亮的司法囗号都无法落地。

再说,某些国人法盲到这种程度,也是醉了。看来中国的法制建设要前进一步,真是难于上 青天啦!没有通过被告律师的法庭的逻辑的、事实的、常理常识的、公理道德等各个角度的辩护、质疑、质证,你怎么知道指控被告的所谓"事实"就一定是事实呢?出示的所谓"证据"就一定是合理合法取得且是真实的证据呢?包括法官在内的所有人等,谁敢担保,原告公诉方的所有指控或证据,不是因陷害或失误而编造的虚***信息或子虚乌有?你这是对被告"未审先定有罪"的唯心主义思维,或被中国传统的"无罪怎么被抓了?","无罪怎么成了被告?"或"被抓被关的人一定是有罪或有问题的人"等定向思维模式所左右。以上种种现象,都是不符合现代法制理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只有依法确保被告律师的各项合法权利,认真落实被告律师依法为其当事人行使实体辩护权和调查阅卷、质疑权,才能做到罪罚柤匹配丶才能有效避免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冤***错案的发生。如果有不相信不认同鄙人的上述观点者,只有自己有朝一日,成了被告人,才能领会到辩护律师的重要性。不信试试?

这个命题是错误的!这是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提出的错误议题!

请记住,未经***依法审理判决,任何人都不是罪犯。

律师是在***依法作出判决前的庭审中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而进行辩护,辩护意见只有被法庭***纳,才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意义。

据此,律师依法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辩护行为不能以是否正义予以衡量!只能说,律师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辩护行为是在追求社会正义!

律师的“特殊地位”是法律赋予的“特权”,“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强词夺理”更是其“穷尽一切所能”的特点,就是让其代表原、被告双方的利益与对方进行“针锋相对”的激辩,为其所“代理方”争取最大利益,通过双方的反复“辩证”还原案情真相,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不矫不枉”,这就是“***”、“法权”的公平体现,所以社会应该正确理解、认识律师的职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风险高吗知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风险高吗知乎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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