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件上有辩护词吗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案件上有辩护词吗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诉讼中需要宣读辩护词吗?
对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辩护人需要发表辩护意见,宣读辩护词。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都可以依法发表辩护意见,宣读辩护词,庭后可以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后律师应当怎样辩护词?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
律师在刑事案件,起不起到作用,辩护词法官会***纳吗?
会起到作用。在庭审时,律师通过发问,引导法官注意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同时,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被告人向法庭供述时,也会对减刑点做重点说明,律师的辩护词法官也会结合案件证据予以***纳。
律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在开庭中肯定是对当事人做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如果******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当然对当事人定罪和量刑都有好处。不***购也不会怎么样,因为***不***纳并不能因此得出辩护意见是错的!
律师面对铁证如山,且无任何从轻情节的刑事案件,怎么写辩护词?
谢谢邀请!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的职责是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事实和理由。面对铁证如山,没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刑事案件,要从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酌定从轻情节进行辩护。例如:无前科,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或当庭认罪、(认罪认罚)等情节进行辩护。
在铁证面前,构成犯罪。有没有从轻情节,那就从认罪认罚角度和司法程序上寻找突破,替当事人谋取更有利的辩护。如果实在没有法理上的从轻,那就想办法从情理上寻找有利于被告的点。这也是法律赋予绿水的责任。
进攻型辩护,就是程序辩。很多案子打眼一看没啥问题,把案卷多看几遍,在仔细研究实体法程序法的规定,多少都能看出问题。另外,如果法上没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就从情理上论述。
首先从程序上寻找办案机关是否有瑕疵,其次,根据案情,从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上进行分析,最后,从主观恶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情节、是否自首、立功、有无前科、是否被教唆、是否是从犯、胁从犯、是否赔偿损失等方面入手。如果是未成人犯罪,建议司法机关制作成长背景调查等措施。
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聘请,行使辩护权,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这是辩护人的工作职责,应当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切不可因为没有从轻情节,而掉以轻心,随便应付。
无论碰上任何案件,律师都应当有话可说,而不能理屈词穷,保持沉默。如果觉得某个案件没有辩头,开始就不要接这个案件,坚决不能接了,又不进行辩护。
就刚才所说的那种案件,律师并非不能发挥作用,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辩护。
一、以攻为守,从法律程序上找公、检、法机关的瑕疵。
有时司法机关偏重于案件的实质内容,而忽略了小的细节,律师这时可以放大他们的失误,尽管无法改变案件的性质,但至少让他们在量刑时考虑做出些许让步。
二、挑出被害人的毛病,如果被害人本身有一定的过错,也可以适当减轻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三、从犯罪嫌疑人糸初犯、偶犯、一时冲动、认罪态度好等多方面找出对其有利的理由,从情理上进行辩护。
所以,辫护词还是有法写的,关键是要找准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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