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律师学院婚姻法教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北京律师学院婚姻法教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俄罗斯的婚姻法全文?
俄罗斯婚姻法 第21条:
1、除本法典第19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外,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时,依照司法程序离婚。
2、尽管夫妻一方对离婚未提出异议,但其规避到户籍登记处离婚(拒绝提交离婚申请,在国家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不出席及其他情况),在此情形下,依照司法程序离婚。
新婚姻法对上门女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关于“上门女婿”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第9条,根据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我国出台的与婚姻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二,其他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三,司法解释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香港婚姻法对女性的规定
香港地区《已婚者地位条例》第三条规定: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已婚女性犹如未婚时一样,有取得、持有及处置财产的能力。
第四条规定:已婚女性的财产,结婚的女性,在结婚时已拥有或正拥有的财产;或于该日以后,已婚女性已取得或正取得的财产,或已转予或正转予该已婚女性的财产,须全归该女性所拥有,犹如未婚时一样,该财产并可据此而予以处置。不论在本条例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女性在享有财产方面的预用权或让与权如受到限制,且该等限制不可能加诸男性对该财产的享有者,则该等限制一概无效。”可见,依照香港现行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各自享有各自独立的财产权利,夫妻一方婚前及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夫妻一方各自所有。
根据香港的婚姻条例,女性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女性和男性一样,可以选择是否结婚,以及是否生育。如果女性选择不生育,那么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赡养费。
此外,根据《已婚者地位条例》,香港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已婚女性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有取得、持有及处置财产的能力;对于侵权行为、契约、债务或义务而言,有自我承担责任及被委以责任的能力,可担任受托人或遗产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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