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诉讼二审辩护词技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诉讼二审辩护词技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二审法官不想开庭,律师不交辩护词,会有什么后果?
但有的案件时依法应当开庭的,比如: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比如: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再比如: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除这类案件外,二审法院可以书面审理,不开庭。
2、律师不交辩护词
有委托律师吗?如果有,那么应该向二审***提交辩护意见,不然,委托律师的目的何在?
3、案件的后果是根据案情和证据来判断的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改判;
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审理并不是全部,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书面审理的刑事案件,二审***才能决定书面审理,不开庭。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的二审辩护律师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词,是律师代理二审的基本工作职责及基本义务,必须完成。
二审律师不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二审受托辩护的被告人律师必然违规,且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审受托的辩护律师不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极易使被告人的合法辩护权利及相关合法刑事诉讼权利受到损害。
辩护律师经过精准的事实、证据及法律的分析,最后形成的书面辩护意见,是维护和保障被告人合法辩护权利及刑事诉讼权利的有力武器。否则,无论是二审,还是一审刑事案件,律师作为辩护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存在将毫无意义,违背了刑辩律师代理案件的初衷,对于刑案当事人的损害将无可避免。这样的律师,不仅当事人唾弃,而且同样会遭到律师的谴责。
所以,二审受托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必须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词,无论是二审***决定书面不开庭审理,还是决定开庭审理。
二审法官不开庭,因为二审***审理案件大多都是书面审理,是法律规定允许的。
律师不交辩护词,律师为什么不交辩护词呢?当事人聘请律师就是希望律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逻辑推理能力为自己提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此时,律师没有提出辩护意见,那和没有请律师有什么分别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依法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律师在二审时不提交辩护词,法官会视为律师放弃辩护。二审法官会对一审案件的全部事实材料进行书面的审理。
根据刑诉法236条规定,审理的结果有以下三点:
一、维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二审律师不向法庭递交证据、不参与辩护、说证据留到下次用正常吗?
你好!
一、你委托的律师的权限是一审?还是二审?或者是一审二审都包括?
如果你只委托了一审,那么律师没有义务为你办理二审案件;如果是一审二审都包括。那么他的职责就是辩护,辩护当然包括提交证据。
刑事案件除了重大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一般不开庭,只是书面审,那么律师就必须提交详细的、有说服力的辩护词。你所谓的证据,如果是一审没有提交的,而且是对案件有影响的证据,二审也应当提交。
没有哪个律师胆敢在当事人授权委托的情况下,擅自不给你进行二审辩护,把证据留给申请再审的。那他不是明摆着受处分吗?
所以,你要搞清楚,二审你到底是否委托了该律师?要把问题说清楚再下结论。
因为不知道具体事实,不好妄评。
根据民事诉讼法,举证是有举证时限的,证据应当在一审开庭完毕前举证。二审程序,只有新发现的证据可以举证。
办案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一审不重视举证,甚至认死理(不清楚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举证规则,认为法官就是古代的青天大老爷,一定得绳子板子老虎铡齐上,也要让对方交代出对你有利的证据)。在一审败诉以后,慌不迭地找来一堆的“证据”。但是这些证据,除非是可以改变案件事实认定的直接证据,法官可以依职权决定***信外,其他的传来证据,如果不是新发现的证据,***是不会***信的。
这时候,可能就有几种律师,一是法庭上表演给当事人看的律师,能举不能举,一概举上,然后长篇大论,让当事人觉得这个律师很敬业很靠谱。二是讲原则的律师,可能就没有这么圆滑,这些过了举证[_a***_]的证据,法庭不会***信,那干脆就不举了;还有律师可能一眼就看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不愿意举证担风险。再有一种情况,可能相关证据,当事人认为是证据,但是律师知道这不仅没有证明力,举出来还会挨法官骂(比如当事人要证明已经给原告付款了,打开手机相册里一个小视频说:就是在这个地方,我们一起吃火锅,当时我拍这个小***发朋友圈了,我就是那顿饭饭后给他付现金还钱的。其实小***只是展示了餐桌上的火锅和菜肴,根本没有提还钱的事情)。
如果是我,我会和当事人释明已经过举证时限,这些证据不是新发现的证据,二审法庭可能拒绝我们举证;如果该案一审程序有严重瑕疵,则从程序违法入手,争取二审***将案件发回重审,那时候重新举证就好办多了。当然,如果在我释明以后,当事人坚持举证的,我会迁就当事人在法庭上举证的,毕竟我们是给当事人服务的。对于当事人伪造的证据,如果不能直接揭开盖子,那就和当事人做好证据交接,律师本人不承担伪造证据的风险。
二审律师不向法庭递交证据,不参与辩护,说证据留到下次用,正常吗?
这肯定不正常。我们都知道,法律规定案件二审终审制,二审开庭时不出示本案证据,宣判后案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留到下次用,没有下次了,即便法律规定如果认为终审判决有错误的,可以申诉,但要申诉成功提起再审程序是很困难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原判决确有错误才可能启动再审程序,是一种纠错的办法,不是常态,也不可能变为常态。如果二审判决生效后,随便什么人提出申诉,就启动再审程序,那就变相否定了我国二审终审的制度。所以在二审时律师还不向法庭递交证据的做法是不负责的。
一审做无罪辩护失败,二审应该怎么做?
主要看证据与事实是否有重大问题,比如存在人情案,保护伞问题的冤案等,如果一审判决不符合事实,可以上诉。我为儿子做无罪辩护,二审发回重审。五年坚持申诉***。目前重审一审未判决。
一般来讲,进入刑事庭审的案子,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犯罪证据,并且已经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初步认可,否则走不到这一步的。司法实践中,多数嫌疑人的律师会试图做无罪辩护,但是这样做的,至少95%会失败。因此说,一审做无罪辩护失败,属于大概率事件。
二审怎么做?
建议当事人认真研究案卷资料,分析嫌疑人是以什么罪名被立案、以什么罪名批捕,警方、检方已经掌握了那些证据。一般来讲,既然已经走到这个地步,罪名基本是成立的。要是辩护成功了,岂不是警方、检方办了错案?那可是要追究责任的。因此说这条道,一般是不通的。
个人看法,当事人应当放弃无罪辩护这个风险比较大的策略,换为罪轻、罪少的辩护。
例如,当事人是从犯、偶犯,依法应当从轻;当事人有自首、立功行为,依法应当从轻;当事人积极退赃、赔偿受害人损失,依法应当从轻,对方有过错,本方应当从轻;当事人未成年,依法应当从轻减轻;等等。在辩护上,罪轻、罪少辩护测策略相对来讲比较容易实现,也比较容易被控方接受。
举一个案例,李天一案。具体案情大家都比较熟悉不再赘述,李天一的律师***用的是无罪辩护,其他同案犯是罪轻辩护。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审宣判:***以强 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12年,***2年;魏某某(兄)***4年;张某某***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3年,缓刑3年。二审维持原判。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李天一在无罪辩护上,策略是失当的,如果找个高明的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围绕罪轻进行辩护,同时配合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争取刑事谅解,最后判三五年左右应该不是非常难。作为高智商的李天一父母,一开始就竭尽全力为自己儿子开脱,攻击被害人,攻击办案机关,试图制造舆论左右***判决,最后的结果证明这个策略实在是不高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诉讼二审辩护词技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诉讼二审辩护词技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