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资深刑事辩护律师高校法律顾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高校法律顾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请问担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吗?
- 刑事律师将有罪之人辩护为无罪,应当自责吗?
- 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需要及时请委托律师辩护吗?
- 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件,为什么当庭判决无罪释放的案件几乎没有?怎么评价律师的辩护能力?
请问担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吗?
关于刑事律师是否可以申请调查令全国并没有对此进行统一规定,如果各地司法部门有规定的可以执行地方规定。另外,如果认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证据而公检法等部门没有调取的,律师是可以直接向公检法等办案部门申请让他们去调查取证的。
我赞同李英俊律师的观点。据我掌握的信息,目前地方***还没有出台关于对刑事诉讼中颁布调查令的相关规定。律师认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没有调取的,可以申请***调取。
刑事律师将有罪之人辩护为无罪,应当自责吗?
视不同情况而定。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依法独立发表,不受委托人、被告人的意志左右,律师的无罪辩护也不影响定罪量刑,只有被告人不认罪才会影响量刑。因此,成孰的律师往住让被告人认罪,而自已作无罪辩护。可以看出,律师自责仅有一种情形,即被告认罪,怂恿被告不认罪,与自已共同作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是对律师勇敢和智慧一种挑战】
谢谢邀请!首先回答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直观的感觉是你对“无罪辩护”似乎有误解,或者说你的意思表达不确切。作为刑辩律师,他的最大职责就是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护合法的权益。真能为当事人成功做无罪辩护,那在职业上是一种成就。
有法律工作经历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概率是极低的。在律师行业,很多人都清楚“无罪辩护”的诉讼有多么的难打。案件错综复杂,事实和证据盘根错节,让人一时理不清思路。而对于真正的冤案错案,辩护律师只能充分利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竭尽全力坚持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
无罪和有罪是由***依据法律和程序进行判决的,不是你“”先入为主”,任何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也有接受审判的义务!!!!!
而不是你的脑瓜“觉得”他有罪,于是,就有罪。那我还觉得你这个网名取得有罪,应该判死刑嘞!!!行不行??
无需自责。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因果的。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是需要我们从实体到程序进行事实判断的。
首先有罪之人的结论是谁给出的?在未经***判决前,任何人都不能被认定为有罪。
在进行价值判断时,我们从内心确认某个人有罪,但这不是司法的最终确认。因为司法确认需要我们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
刑事辩护人在接触完当事人、阅完卷宗后,是否具有可辩护的空间,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和家属。如果有可辩护的空间,那么就说明这个案件从实体或者程序两个方面哪个方面存在问题。
而刑辩律师将有问题的案件推翻,是最大的保障***,更是司法的进步,因为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己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成为恶法的牺牲品。
“对于朴素的、相信凡事都要凭“天理良心”的中国老百姓来说,程序正义如果不导致实质正义,那就是虚伪的,甚至一钱不值。”
无需自责,律师的职责和本份在于职业的要求及对己方当事***益的[_a***_],其职责在于对当事人作出无罪、罪轻、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其天然的不存在对自己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的义务,更不能主动去证明当事人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违背职业道德,且造成职业责任的混乱,最终失去独立的辩护人格!所以辩护律师无需自责!
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需要及时请委托律师辩护吗?
谢邀!
刑事案件当事人或其家属是否请律师的情况,是非常重要和纠结的。在做出选择之前,我们一定要搞清楚三件事情。一个是公安机关的性质,维护治安揭露犯罪惩罚违法是它的天职,它们与所涉嫌疑人中间无利害关系(即无冤无仇)要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办事。二是律师的作用是什么?我曾经说过,律师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法律工作者,是过滤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个体监督员,而并不是请了律师就一定能帮助你逃避罪责。律师介入案件没有起作用,恰恰表明了司法机关是公正的事实。三是案件客观事实不是人云亦云的消息,而是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材料为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侦查期间的材料是保密的,律师也无权知晓。
搞清楚这些情况后,打架斗殴案件是否请律师,当事人就好做选择啦。我个人看法,如果家庭条件好的,可以请律师参与到刑事程序中,通过律师与公安沟通,与嫌疑人交流,对事件信息收集综合判断,对后续可能发生的起诉、审判做好前期工作是必须的。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也可以请律师只参与侦查阶段的律师工作,视情况再决定今后的方向。如果家庭条件不好的,也可以不请律师,打架斗殴也不是重罪,放心请公安机关办理。
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律师不是万能,请律师也不是菜市场买菜,即不是一分钱一分收获。你请的是监督员而已。
自愿普法,只对善良,非礼勿喷,非专勿喷!
通常除刑事自诉及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之外,均是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则向***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案件进行审理,那么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很可能被***取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羁押期间家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为了在整个过程中充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专业负责任的律师就显得比较重要。
在公安机关阶段,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这个期间内最好申请取保候审,现实中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尽快在此阶段申请取保,取保成功虽然从程序及实体上均不意味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倒是松了一大口气,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案件不会继续走下去的的可能性也是较大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想要取保的重要原因,也是律师几乎都提议及时委托律师的一大缘由,毕竟案子拖得时间越久,不管是取保还是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者是辩护,难度都是越来越大。
通常说的辩护主要在审判阶段,但是刑事案件走到审判阶段,想要无罪释放确实较难,所以到了审判阶段请律师辩护或者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辩护,不算是及时了。至于前期律师到底能不能成功取保,或者让检察院是否***纳不予***的意见,均跟案件的具体情节、时机以及当事人有密切联系,律师毕竟不能包办一切,只是尽职所能,忠于职责。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不管什么罪名,司法程序是:刑事拘留一般在三十七天内,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论,要么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要么变更强制措施,包括释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侦查材料,并附***意见书,由检察机关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罪证资料预判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刑期,来确定由哪一级***来审判,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一审会由中级人民***审理。
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到了人民***审判环节,才需要律师出庭辩护,如在侦查阶段允许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则由律师去办更为方便。
聚众斗殴案,请不请律师,从侦查角度,简单给你分析一下:
经济条件允许,家人足够关心你,觉得你还有药可救,及时请辩护律师当然有必要。
案件性质不同,律师所发挥的作用,往往差异很大。有的案子事实清楚,板上钉钉,请不请律师,对结果影响不大。有的案件律师早介入,可以发挥很大作用。
聚众斗殴罪恰是本人认为最该早请辩护律师的,主要源自聚众斗殴罪的特殊性。聚众互殴必然多人参与,涉及案件起因、纠集过程、互殴经过、后果等非常复杂的多个环节性问题,关系到参与方责任认定;每一方责任,又要查清谁是组织者、积极参与者、一般参与、具体行为等等?人多事必杂,要把每个人的责任都查证清楚,谈何容易。正因如此,律师可发挥的空间广阔。
最后声明两点:
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件,为什么当庭判决无罪释放的案件几乎没有?怎么评价律师的辩护能力?
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打击犯罪。能够被***到***并提交法庭的案件,已经是经过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两道关口的审查,而且公安机关内部要经过侦查,预审,法制几个环节,检察机关内部要经过批捕,公诉等环节,公安和检察机关内部要经过不同的主管领导审批,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还要经过检委会等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而且还有错案追究制度。说实话,在办案过程中,哪一个人要想做个手脚,徇私枉法,要打通好多环节,着实不易。所以能够提起公诉的案件,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小,这也就是本问题的原因。律师出于职业关系,对他的当事人只能做无罪或者罪行轻微的辩护,当他作无罪辩护的时候,对一个经过层层审查,已经被认定有罪的嫌疑人,***还能***纳律师意见吗?
现行体制下,***判决无罪,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不是主办法官当庭能决定的事情。也不是合议庭成员休庭合议就能决定的。这个和律师的辩护能力关系不大。有些判决无罪的案件***要请示上级***、有些会建议检察院撤回***,检察院内部也需要层报、请示。总之,和辩护律师的辩护能力关系不大,法官当庭不***信辩护意见法官能做主,要***信的话可能真做不了主。
我专业做辩护十几年,共有20多起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被***判刑,其中只有二起***直接宣判无罪,其余都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公安撤案或***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有些案件,从公正司法的标准***是应当依法宣告无罪的,但最终并没有取得无罪的判决,而是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给被告人以很轻的量刑,就是所谓“疑罪从宽”,而且目前,我还有两起这类案件处在跟***“拉锯”的过程中,一直拖着不肯判决。我认为,***很难做出无罪判决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法官受司法体制、司法观念以及人情关系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面对无罪案件时难以做出无罪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的辩护职责是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意见,依法维护其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绝不能用“赢”或“输”来形容。举个例子来说,一个故意杀人犯,经律师辩护有可能从法定的最高刑——***,改判为死缓或***,这你能说案件辩护输了吗?刀下留人,恰恰是律师辩护最为成功的标志。通常情况下,面对一个***犯,难道你非要让律师把他(她)辩护成无罪(冤***错案除外)才算赢吗?
作为一个工作了十几年的法律人,犹豫了半天才决定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怕你觉得说的太少了,没什么黑幕嘛。又怕你觉得我说的太多了,说出了太多背后的东西。
这种情况跟有没有律师没有关系,是刑事诉讼的机制决定的。
题主说当庭释放,说明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收押。在这个基础上,我谈谈这个问题。
要知道,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批捕、公诉,***审判。每一个流程进入下一个阶段,都需要层层审查,而且这种审查不是内部审查,而是外部审查。
比如公安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逮捕,需要检察院的批准。而检察院的批捕是建立在对公安卷宗的审查基础上的,逮捕的要求是什么?“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那后面公诉的要求是什么?“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检察院完全可以退回去。没必要替公安背锅。
这些要求层层加码,到最后进入***,你觉得会有多少犯罪嫌疑人事真的无罪的呢?
在实践中,***拿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后,也会首先进行一遍审查。如果确实存在问题,也会先通知检察院,让他们自己提出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借此机会,将案件通过免于***等方式消化掉,免得将来打脸。
不论这个赔偿主体是谁,总之这个钱是要由当地财政出的。而且,将来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情况下,***会***取折中的方式。判决罪名成立,但是刑期至当天或者几日后即满。这样,被告人能够尽快释放,一般也不会再上诉,又不会产生国家赔偿的问题。
如前面所说的,无罪判决会产生相应的责任追究问题。因此,一般***均规定,对于审判人员认为无罪的,需要经过审委会讨论决定。而在判决之前,也会尽量再与检察院沟通,看其是否会撤回公诉。如果检察院坚决不同意,那***才会真正判决无罪。但是这种情况,极为少见。所以,审判人员也基本不可能出现当庭宣布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情况。
综上,这种情况是有现实基础的,但一般并不会造成冤***错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资深刑事辩护律师高校法律顾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资深刑事辩护律师高校法律顾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