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调节婚姻的律师是谁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调节婚姻的律师是谁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联系对方律师吗?
当然可以联系对方律师。
打官司,律师不仅是提供法律咨询、行使辩护权,有时候还起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润滑剂的作用。尤其是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故意伤害、诽谤侮辱、故意损毁财物案,以及涉及赔偿的问题时,律师起的沟通作用甚至比庭上辩护更重要。
当然可以,如果你知道对方的律师是谁,你可以联系他。如果对方聘请了这位律师,作为律师也会和你沟通的,因为他代表的是对方的利益。所谓的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对方的律师肯定会愿意和你沟通的,直到解决问题。毕竟对方的律师是代表对方的。
民事案件诉讼中法院调解成功所请律师费用还能退吗?多少?
2、按照一般的惯例,即使调解也应当视为律师完成了代理事宜,律师费用不能退还,不过您仍然可以找对方协商。
撤诉的案件,诉讼费可以减半收取,即可以退还一半的诉讼费。但律师费不能退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审后为什么原告律师会劝调解?
因为原告没有取得胜诉判决,或者没有取得自己想要的判决结果,或者虽然取得胜诉判决,但判决结果执行的难度比较大。
一审后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的全部或者部分支持,需要向二审***提起上诉。如果原告与被告之间还有调解解决的可能,一般原告委托的律师都会劝原告调解结案。
***在审理一些案件,法官经常会对一些可以调解的案件,劝说当事人调解结案。笔者认真总结了调解结案的几个优点以及同判决的异同点。希望大家对调解结案有一个理性客观的认识,不要认为调解就是在保护被告,不要认为调解就是对原告不利。法官劝你调解,主要是因为:
1.调解案件生效快
调解书一经当事人双方签收即具有法效力。往往当事人把案子起诉到***,希望得到的就是法律的权威和权利确认,得到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实现自己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我能通过***要到别人欠我的钱,我能通过***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其中有一个误解,就是认为判决书才是具有终局性的裁判,调解书不具有终局性。只有拿到***的判决书才能达到自己的诉求。
笔者想说,调解与判决,都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同样具有执行力。而且民事一审判决作出,要经过15天的上诉期,才具有法律效力,再加上判决书留给当事人的履行期限,裁判文书才具有执行力。
2.调解不伤和气,容易履行,易于执行。
调解遵循自愿原则,经过法官从中主持,双方让步,最终达成的意见是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同意,***也不会用判决强制将权利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划分给当事人,显得更为柔性,所以对裁判(调解书)的接受度更高,有能力的话,就能按照调解书及时履行,就算案件进入执行,从当事人主观意愿上,更容易执行。
3.调解减轻当事人、法官讼累。
案件发生往往是一个回溯性的过程,特别是一些人身侵权案件,证据并不能完整地显示整个具体的案件事实,所以法官在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判决往往会产生风险,案件当事人不服上诉的话,可能发回[_a***_],对于法官、当事人,诉讼周期无形之中被延长,事情久久不能解决,对于三方都不利。
4.为什么会有判决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判决的作用主要是上级***监督下级***的裁判是否正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调节婚姻的律师是谁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调节婚姻的律师是谁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