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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波和情人七年的同居关系是事实婚姻吗?是否犯有重婚罪?法律该怎么界定?
我国婚姻法早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有登记结婚才受法律保护。否则,无论在一起生活多长时间,无论两人是否均单身,都是非法同居。
既然不属于婚姻的范畴,自然也就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登记结婚而言,一个人结两次婚,也就是前一个婚姻存续期间又登记结婚一次,就会构成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重婚是要判刑的。
其实,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而更多涉及***道德的问题。小三因敲诈勒索受到法律制裁,丝毫不值得同情。比之对男方原配带来的伤害,甚至可以说可恨。
七年所托非人,也就是说破坏他人家庭长达七年,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若想以此来博得他人同情,只能说价值观出了严重的问题。如此父母,难怪培养出如此女儿。
在吴秀波一方有背景,势力大的下,必须把水搅浑,让他也涉案才能变被动为主动,何况女孩已经刑拘还怕什么,要死都死,拼了,女孩父母去法院自诉告吴秀波重婚罪,让吴秀波住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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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算,最多就是情人关系而已。
而且无论如何,报警的是吴秀波老婆,她才是合法妻子,在这出轨渣男,***小三的案件中,她这个正配妻子才是唯一的受害者,所以她以受害者的身份立场去提起诉讼,这就不会有任何的坏处,更不会诉讼失败,需要赔偿什么的了。
小三目的不过是索赔而已,问题是在法律层面考量,她用什么身份去索赔?小三?情人?,还有索赔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有合理索赔的事由等等,如果没办法提供合法正规且符合情理的证据,那就是敲诈。
果然法律方面的问题,还是要交给律师来解答。
纠正一个很多人的错误观点。关于事实婚姻,虽然我国早在1994年2月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重婚罪里确实还有着事实婚这么一说。不是说法律就完全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更不是说只有登记了才算是结婚,登记两次才是重婚。
但回归到本题中,吴秀波还真是不构成重婚罪。
(不是因为没有了事实婚姻的说法,而是因为吴就不构成事实婚姻)
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这里的结婚,包括登记结婚,以及上面说的事实婚。那么到底什么是事实婚。大家之所以觉得、感觉、想当然的以为吴秀波会构成重婚罪,就是因为并不了解到底什么是事实婚。
事实婚是双方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也就是说,就算是吴秀波和陈昱霖二人同居了,但未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那最多就是姘居,而不属于事实婚,吴秀波也就不构成重婚罪。(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吴和陈不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吴的老婆是谁现在大家才知道,如果吴和陈早就以夫妻名义生活,陈不早就出现在公众视野了吗)
甩一个关于事实婚和同居的区别: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不是事实婚姻。因为,波与木是偷鸡摸狗的地下情,而不是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
看来,有人想给波扣上重婚罪,让他进去与木作伴。但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离婚律师是最赚钱的律师吗?
一、因为当今社会就业压力大,工作不稳定,夫妻双方很有可能由于工作、父母赡养、孩子教育、家庭情况发生争吵,进而引发潜在矛盾,双方之间如果心理素质不好,那么他们将走向离婚,离婚就需要离婚律师。
二、现在中国海内外的民营上市公司超过2000家,加上排队的拟上市公司,该数字超过3000家。如果[_a***_]每家公司有十个大股东或者高管,那就有3万人。法律猫认为,按照平均10%的离婚率,也有3000人。“离婚时,男方女方都会请律师。3000乘以2,潜在案源就有6000件。哪怕是一百个律师团队都来做,平均每个团队也有60件案源。”离婚律师的收入也很很高。
所以离婚案件律师有前景。
律师的收入往往跟他办理案件标的的金额大小有关。一般来讲,由于在金融证券、投融资、房地产及建筑工程等行业涉及案件的标的金额较大,所以在这些领域执业的律师收入也普遍比一般律师要高。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如果他代理的案件经常涉及到某某地方首富的财产分割或财富传承,那他的律师收费自然也水涨船高。以前的刑事案件一般收费比较低,很多律师会因风险大收入小而拒接。不过现在已经有非常大的改观,有不少专精刑辩的律师年收入达几百万。一句话,哪个领域的律师都有最赚钱的,也都有穷得叮当响的。我个人的体会是:如果仅仅想着赚钱,干别的会比做律师轻松;做律师需要钱养家糊口没错,但绝不能昧着良心赚不义之财。
离婚案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说是个律师都可以"捎带脚",练练手就干了。没多大油水,赶上只求离婚,不要财产的主,律师也就得个辛苦钱,一碗高汤上面漂着点油。"离婚律师"能叫响,是让那些名星呀,大腕呀有银子的人捧出来的,这些人一旦离婚涉及***的分割,双方往往都红了眼,于是乎此时律师可以从中割下一块肥肉,回家炖着吃了。心里还想着下一个主儿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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