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律师以外辩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案件律师以外辩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被告辩护人是否可代理民事原告代理人?
如果是在同一个案件中,担任被告人辩护人的律师,不可以再接受案件被害方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再代理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使被害方另案提起民事诉讼的,担任辩护人的律师也不可以再代理。如果是两个不同的案件,案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牵连关系,可以代理。
法厅上除委托律师以外还能有几个委托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一个被告人最多只能委托二位辩护人(包括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非律师身份的人可以作为辩护人吗?
非律师身份的人可以作为辩护人,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刑事案件申诉,律师到底是代理人身份介入,还是以辩护人身份介入?
在刑事诉讼中有辩护人参与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有代理人参与诉讼,适用不同法律规范与程序,调整不同法律关係那能概而论之?说到申诉,申诉是社会公民对自身或他人公民权利未受法律保护,致使权益受损而向司法机关国家机关申请理由请求处理的公民个人行为。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被告人、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已经犮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适用于审判监督程度;二是非诉讼申诉,既对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职能机关***社团协会,可以向所在机关上一级提起申诉并不受时间限定。可见,代理人、辩护人是特定条件下称谓,不能通用。
申诉一般可以分作两种,一种是对再审申诉,是对已经发生效力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第二种是对党政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不服,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的行为。
这里主要谈谈第一种,刑事案件的再审申诉中,律师介入,到底是以辩护人还是代理人身份。
辩护人和代理人,前者一般是指为刑事诉讼中被[_a***_]犯罪的被告人辩护的人;后者则是指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一般是在民事诉讼中出现。
那刑事案件的再审申诉中,律师是以辩护人身份还是代理人身份呢?
首先,刑事案件申诉,大致可以分为如下程序:
第一阶段,可以称之为申诉阶段,在判决或裁定生效或,被告人或家属提出申诉申请,***在接受到申诉材料后,受理案件,作出再审审查立案决定;
第二阶段,可以称之为再审阶段,即如果申诉得到法官认可,案件通过审查,法官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就决定再审案件,案件就正式启动了再审程序。
2017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制定文件《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里面明确提到,“对于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案件律师以外辩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案件律师以外辩护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