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人的代理事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人的代理事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被告辩护人是否可代理民事原告代理人?
如果是在同一个案件中,担任被告人辩护人的律师,不可以再接受案件被害方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再代理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使被害方另案提起民事诉讼的,担任辩护人的律师也不可以再代理。如果是两个不同的案件,案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牵连关系,可以代理。
公职律师可否替亲属辩护?
可以替亲属辩护,但是不能以公职律师的身份出庭应诉。公职律师虽从事法律服务,但他是一种特殊的律师身份,只能为所在单位解决法律问题,咨询诉讼都是公职行为,因公履职,不能为个人为私人以律师身份出庭。
但公职律师在亲属遇到诉讼时,可由亲属出具委托书,以个人身份上庭辩护
可以。法律规定,公安警察在侦查办案中,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检察职责时,法院机关在审判案件时,如遇自己的近亲属而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时,相关执法人员有回避规定。
但律师依法履行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可以替亲属辩护,公职律师也不例外。
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人的代理事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人的代理事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