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宜早不宜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宜早不宜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刑事辩护律师最早什么时候阅卷权?
- 刑事诉讼的时候.被告和原告可不可以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 如果辩护律师接案子时,知道嫌疑犯就是罪犯,接案子的律师为罪犯辩护的意义何在?
刑事辩护律师最早什么时候阅卷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刑事诉讼的时候.被告和原告可不可以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辩护制度中的辩护种类有三种: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而辩护制度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言的。前两种情况就不必赘言了,在此主要解释一下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人民***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法定情形是指:3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也就是说,这3种情形下无论是否拒绝最终必须有辩护人参加,其他情形时,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如果辩护律师接案子时,知道嫌疑犯就是罪犯,接案子的律师为罪犯辩护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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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你好,首先,嫌疑人,只是涉嫌犯罪,不代表他一定有罪,现实生活中很多无辜的人会被冤枉,他们也需要帮助。
其次,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即便是罪犯,也有其享有的合法权益,律师要通过辩护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罪犯就没有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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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大恶极的罪犯,也有***,为罪犯辩护就是在彰显这种法律的公正,未经法律的审判谁也不能在法律之上就下定论,认为嫌疑人有罪,否则冤家错案,就在所难免,辩护也就是让法律体现客观公正,保护***的保障!
感谢邀请
根据刑事法定原则,任何人未经人民***审理和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在宣判有罪之前只能叫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他们的正当权益应当得到尊重。
所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为他们辩护,是他们的正当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宜早不宜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宜早不宜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