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的区别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代理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认罪认罚书的签订可以不要律师参与吗?
  2. 当事人同时请两个律师好处多还是坏处多?
  3. 刑事案件到法院了,法院通知我们找辩护律师了,还需要多久开庭?谢谢?
  4.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认罪认罚书的签订可以不要律师参与吗?

不可以。即使辩护律师不参加,检察院也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参加。刑诉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必须有律师参加,即使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不参加,检察院也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参加。否则检察院无法证明其是在知道认罪认罚结果的情况下签订具结书的。

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书,是自己的一种认罪伏法的态度,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或者是在被讯问的时候,律师是不能在场参与的。但是如果准备签订认罪书,最好将情况告知辩护律师,求得律师的帮助,最好让辩护律师到场。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律师不能到场的,时候一定及时告知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的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认罪认罚书的签订可以不要值班律师律师在参与。坚决认罚认罚具结书,必须有律师在场。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司法机关应该为犯罪嫌疑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或者有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当事人同时请两个律师好处多还是坏处多?

你好

一个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有权请两个律师的,集思广益,多一个人饿多一份智慧,也是可以的,而且***案件好多都是有两个辩护律师的。

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的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认为主要还是看认罪态度,如果确实构成此罪,要积极退款,争取宽大处理自首最好,

没有这个犯罪行为的,那么就依法进行辩护,还自己清白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的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刑事案件法院了,***通知我们找辩护律师了,还需要多久开庭?谢谢?

不管在公安、检察、***哪个阶段,退钱后都可以从轻处罚

时间问题,看下面几条规定: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1、在现代法治社会下,罪刑法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致人死亡的后果,有很多种情况,推测你想问的应该是”涉嫌故意***”,在***宣判以前,他是嫌疑人,而非罪犯(你所说的”***犯”)。未经判决,任何人的主观判断,都是人治的表现,而非法治。

3、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即使嫌疑人自己不委托律师,也会为其指派律师。

4、这一切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

一句话,因为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第一,法律规定,未经***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在***判决前,行为人也只能是涉嫌犯罪。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对事实依法[_a***_]查明、准确认定证据、正确适用法律。

第二,若一个人真是杀了人,他的行为肯定是不正义的。法律之所以设置律师辩护制度就是要用正义的程序审判不正义。

***犯***罪可不是儿戏,难道谁长的像***犯谁就是***犯?谁知道谁是冤枉的?总不能随便说说就行了吧?是要法官审判的,审判的过程又必须要符合所有的法律程序,只有通过辩证才能坐实罪名,才能做成铁案,减少冤案,这是必须的程序,必须要有辩护律师,所以就算嫌疑人没有钱请律师,***也会为其指派律师,而作为嫌疑人的律师也是为了弄***相,就算这样也会有很多冤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74338.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