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宝马事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宝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昆山宝马男与电动车男子发生争执,持刀行凶被反杀。那么法律会怎么判?
- 榆林刘先生的百万宝马车送修被技师开进绿化带撞坏,4S店表示走法律程序。你怎么看这件事?
- 宝马男下车砍人反被砍,砍人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 “宝马男砍人不慎刀落反被杀”事件中,各自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 宝马男砍人不慎刀落反被杀,那么宝马司机是否有法律责任?你怎么看?
昆山宝马男与电动车男子发生争执,持刀行凶被反杀。那么法律会怎么判?
本次***,我个人认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以双方过去的行为为研判,以人民的呼声为参考,进行妥善处理。像这样的***,迟早会在所谓的‘’龙哥‘’身上发生,只是***的迟早、次数、大小以及受害者的对象不确定而已,该来的一定会来。我支持轻判!
无论法律怎么判电动车男,做为百姓我们还不是逼迫接受,但我期待正义,没有水份的判决,如果以后遇上这样的事我照杀不误,必境生命只有一次,我不灭他,他就会灭我。这件事是强者与弱者的对决,谁是谁非,希望法律不要让13亿国人失望,不要让正当防为名存实亡。
因该无罪赦放,当人被人用刀追砍时,找到机会反抗进行防卫正常,在生命遭遇危险时防卫过头也正常,没有人会去套用防卫公式,考虑是否在法律充许的范围内防卫,因为是别人用砍刀要砍自已,谁能丛容淡定?
榆林刘先生的百万宝马车送修被技师开进绿化带撞坏,4S店表示走法律程序。你怎么看这件事?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刘先生真倒霉,都要过年了,而爱车宝马却是越修越烂~
而责任方4S店却不愿意赔偿刘先生的全部损失,此店总经理提出的理由如下:
一是技师是取得刘先生同意后试驾;
二是试驾路段是4S店专用试车道路;
三是事故是意外。
看了上述理由后,让人感觉4S店难逃其咎(店长你真的不是卧底嘛)
车是4S店专业技师驾驶的,事故路段是4S店的专用试车道路。在此情况,若要说事故是意外,那未免过于牵强。
莫非,这位总经理的逻辑是:我店的专业技师在我店专业道路上开车是肯定不会出现事故的;如果出现事故,那肯定是天灾,不是人祸,与我店无关,我店坚决不承担事故责任。
有句MMP不知该不该讲~
我是马士程律师,我来说说我的观点!
我的结论是,4S店的答复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1.本案属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原因在4S店技师,法律后果由4S店承担。
2.如果是侵权责任,那责任的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判令相关损失由双方分担(可能的话),如果是违约责任,就不存在责任分担的问题。
3.4S店这样答复在法律上没错,但在道义上显然站不住脚,当事人除要求4S店将车辆修好外,还可以要求4S店赔偿损失及误工费,损坏严重的还可能要赔偿车辆折旧费。
很高兴与你相遇在悟空问答,关注我,让我为你答疑解惑!
这个没啥好争议的,无论是4S店走法律程序还是刘先生走法律程序,都是一个字“赔”!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
这是一起典型的职务侵权案件,根据侵权的四要件,侵权行为、过错、损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在本案中都具备了,并不是4S店所称的意外***。技师作为4S店的工作人员,他试驾的行为是履行职务的行为,由于他不小心的试驾行为导致了刘先生的宝马车毁坏,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是由于属于职务行为,所以最终的赔偿责任应当4S店承担。
至于4S店抗辩说技师是经过刘先生同意才试驾,然后还说什么是为了避免撞到狗所以才会发生事故,这些都不是法律规定上的减轻责任的事由,只不过是4S店想逃避责任的借口。因此本案中,4S店是毫无疑问的全责,至于赔偿多少就要看车辆的受损程度,还有车辆是否已经报废,如果报废的话,应当按照该辆车的市场价,然后根据刘先生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扣减,这个应该就需要通过鉴定机构来估价了。
我建议4S店还是要积极赔偿,不然以后谁还敢把车放在你那里修呢?不要因小失大,影响了做生意的诚信。
1.4S店没有说不赔偿,或者不认可责任。在积极主动配合客户协商解决。2.现在问题的核心点是赔多少达成解决问题。3.华商报选择性报道,没有报道客户要求4s店赔偿100万或者赔偿0公里新车的事实。而刘先生车是2010年,已行驶24万公里。这显然诉求过高。4.如果协商始终达不成,只能选择双方都认可的权威机构鉴定,或者走司法程序。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宝马男下车砍人反被砍,砍人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如今网上评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观点,有一些是从个人情感的角度来评判的。中国的刑事责任认定有一套科学的方法,需要公安人员现场查看证据提出意见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开审理控辩双方要进行充分的辩论,再公开判决被告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既要对犯罪的人做出罪刑一致的[_a***_],同时还要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的判决应该具有权威性。不聊了,有人要买冰棍...
“宝马男砍人不慎刀落反被杀”***中,各自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纹身宝马男酒驾,违法占道造成与非机动车事故,推打受害者后在对方没有还手的情况下,还拿出随车携带的刀砍杀受害者,受害者在身中数刀后,所幸得以捡起凶犯掉落的刀具,奋起反抗以自保,纯属正当防卫,无罪!
宝马男砍人不慎刀落反被杀,那么宝马司机是否有法律责任?你怎么看?
对这个事已经有了基本上全面的了解。也看到了很多人的观点,认为是防卫过当。 我只想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情。
当我们走在大街上,忽然间有一个人冲过来,对你拳打脚踢,甚至还抽出一把刀来对你砍。我很想知道大家的反应是什么?去判断自己如果反抗的话,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档吗?正常情况下会是这个样子的吗?有的人也许可能都吓尿,有的人可能是被动挨打,这种时候,他可能等待的结果是残疾或者死。那我想反问,我们凭什么要承受这样的结果呢?这个骑电瓶车的人,他当时的反应是一个正常人,非常非常普通的反应。尽量摆脱这种事情,还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当那把刀拿出来的时候,这个骑电瓶车的人的眼中也就只有那把刀了,他要做的一切的事情就是让那把刀不要砍到自己,那把刀却意外的掉到地上,从视频上看,他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的去把那把刀抢在了自己的手上,这样是很让自己很安全的一种结果,而当自己手上有了武器的时候,人的心态也就发生了变化。愤怒屈辱冲动都会从心里发生,去反击这个威胁他的人是件非常非常正常的事情。这个时候还能够去考虑砍几刀合法?不合法?当那个宝马司机把刀拿出来并挥砍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个危险的犯罪分子了。还有人说,当骑电瓶车的人砍了两刀以后,就可以收手了,很想问一下这个车里究竟有几个人出来?他怎么知道其他的人不会动手?如果那些人也拿出刀来砍他怎么办?肯定是先解决一个,再对付另外的人啊!而且,宝马司机是后来去医院抢救的时候死的,说明骑电瓶车的人,当时并不是要把他杀死,只是让他丧失了反抗的能力,至于是重伤致残还是致死,他能够把控得了吗?
我是一个女人,如果我在大街上遇到这样的情况,刚好也抢到了一把刀。我可以想象的出来,我挥刀出去的时候肯定是无意识的,应该手都是颤抖的,砍到那个人的哪个地方我根本就是不知道的,至于把他砍伤还是砍死,根本就不是我当时可以考虑的事情。我只会挥舞着刀,让他远离我,不要离我太近。所以我觉得这个骑电瓶车的人没有任何的过错。对于这种动辄就拿刀砍人的人,就应该让他们知道后果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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