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的论述怎么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的论述怎么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律师愿意为杀人犯辩护?
建议题主有空多学习下法律常识吧,无罪推定原则、辩护原则,这些法治社会基本的价值理念,这是文明社会起码应有的。
然而,我们的许多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懂,普法几十年,年年普,只是一味地教育百姓遵纪守法,却忽略了最基本的法治思想教育。
律师有用吗?在此不想多说,有空您可看我的类似回答。只简单说一句,律师是诉讼构造的必备一环,没有律师的参与,被告人的辩护权通常是不完整的(当然精通法律的被告人不排除有的)。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习总书记一直强调,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说的了是此。权力天然有膨胀性、天然易滥用。没有任何约束,这样的审判是官老爷似的审判。
圣人思想是封建落后的,法治社会不再将社会、国家的命运交于一位圣君、圣人之手,这是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而且圣人从来就没有,这只是理想的状态。法治社会,法统治一切,只能算是最不坏的一个选择了。
律师制度就是顺应法治社会的发展而生并发展壮大。律师本身就是法治社会的必须品,既有效约束权力,又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
最后,大白话,就算是现行犯,枪毙他也要让他心服口服,让社会大众心服口服。所谓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说的正是如此。
那些号称没输过官司的律师,给罪犯辩护,怎么算输赢?
这不是律师,这是颂棍。碰见这类律师,当事人要小心了。能说这样话的律师,法律素养和个人休养都要打上问号。律师能够决定官司的输吗?只能说律师费没有输赢。
一双慧眼,把人生百态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劝各位,再碰到这样的律师,直接走人,否则肯定上当受骗没商量。
律师同样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事人经常会早上从一个所出来,下午又进了另一家律所,反复会见律师,让律师给自己分析案件。
当事人很爱问律师:你又多大的把握?又很喜欢听律师说:你这案件交给我,保证100%赢。
如何看待官司的输赢
如果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本金100万元,违约金30万元;被告聘请律师,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本金100万元,赔偿违约金15万元。那对被告来说,这个案件算输了?赢了?
再说了,原被告都聘请了律师,一个案件打下来总会有输赢,是不是意味着每个案件总有一个律师赢了呢?
所以,除非案件判决之前,当事人和律师先就案件输赢的标准达成一致,否则,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
给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案件,如何判断输赢?
1、控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主犯,经律师辩护后,***判决为从犯。这样的变化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应该认为赢了;
2、控方指控重罪,经律师辩护后,***判决认为构成轻罪,比如控方指控构成抢劫罪,律师辩护后,***认为构成盗窃罪,当然是变化成功了;
3、控方建议量刑7-10年,经律师辩护后,***判决为5年,也当然是赢了呀。
总之,不能相信拍着胸部保证案件输赢的律师,这类律师有点像街上卖大力丸的,毕竟***不是他家开的,咋保证胜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的论述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的论述怎么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