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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2. 如果嫌疑犯告诉律师自己杀人的过程,律师该怎么辩护?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那我想问你,你怎么就确定这个被告一定就是***犯?在场的法官、陪审员、律师、听众等等都没亲眼看见事发过程,难道你断案就是凭空想象,不用证据?说话前先想想你说起的话是不是合逻辑。

首先,***犯的前提是已经被确认定罪。被确认为***犯,才叫***犯。没被确认之前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介于有罪或者无罪之间。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喷律师的请带点脑子,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上都是血,手里拿着刀,旁边死了人。这时候最需要律师的就是你吧?法律不是看似有罪就定罪,是要拿证据的,即便是你亲手杀的人,也要分精神状态。任何人都有***,都有为自己辨罪的权利

我承认律师的确有些昧良心的,但不要以偏概全。律师本身的任务就是为自己当事人辩护。就好像中美对战,你能说美军士兵都是坏人吗?即便美军是侵略者?他们也只是听从国家的安排。

呵呵,这话问的有点外行了!甚至想诱导出律师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专门为犯罪分子开脱!***犯,你怎么知道他是***犯?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赵作海、张玉环等当初定的都是***犯,仅这几年披露的冤案,要么是真凶出现,要么是死者归来 ,如果当年能好好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也不会令无辜者顶着***犯的罪名被处决,人命关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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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制度起源于西方,是舶来品,本身就是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其目的在于保护***,对抗司法***。我们国家从清末就开始引进律师制度,也是为了顺应世界潮流。现在基本上大家都能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理,就是说任何人未经司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推定是无罪的。无罪的人当然是需要律师为其维权的。

再说律师这个职业,首先人要活着,要养家糊口,跟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式卖艺的一样,是靠手艺吃饭的。律师就是靠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别人提供法律帮助谋生的,所以别道德***律师!

简单一句话:***犯依然是“人”,辩护律师的存在,是为了在追究其犯罪的同时,保障其作为“人”的权利。不能因为杀了人,去肆意践踏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那就与原始社会没分别了。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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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现代法治社会下,罪刑法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致人死亡的后果,有很多种情况,推测你想问的应该是”涉嫌故意***”,在法院宣判以前,他是嫌疑人,而非罪犯(你所说的”***犯”)。未经判决,任何人的主观判断,都是人治的表现,而非法治。

3、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即使嫌疑人自己不委托律师,也会为其指派律师。

4、这一切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

如果嫌疑犯告诉律师自己***的过程,律师该怎么辩护?

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掌握了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的证据及相关信息,依法应该为其保密。不得向司法机关报告或揭发。这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保密义务决定的,也是与律师的辩护职责相适应的。

虽然有这样的保密义务,但是不是绝对的,如果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律师必须向司法机关报告,而不再对该部分事实承担保密义务。也就是说,保密是原则,不保密是例外。

指控犯罪过程中,[_a***_]犯罪成立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被告人无需自己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辩护律师针对检察院为指控犯罪在法庭中出示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依法提出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意见,如果检察院举证达不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律师就会坚决进行无罪辩护。律师辩护依据的是查证属实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也必须坚持证据裁判,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打击犯罪、保障***并重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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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看的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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