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律师将有罪之人辩护为无罪,应当自责吗?
  2. 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请律师,律师有时间了解案情,做出完整的辩护吗?

刑事律师将有罪之人辩护为无罪,应当自责吗?

律师的职责就是以法律为依据,实事为准绳的前提下让委托人减轻或免于处罚如果律师为利益颠倒黑白,正非不分,那他已丧气基本的职业道德,但他不会自责,因为他这么做早己丧失职业底线,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拭目以待吧!

不同情况而定。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依法独立发表,不受委托人、被告人的意志左右,律师的无罪辩护也不影响定罪量刑,只有被告人不认罪才会影响量刑。因此,成孰的律师往住让被告人认罪,而自已作无罪辩护。可以看出,律师自责仅有一种情形,即被告认罪,怂恿被告不认罪,与自已共同作无罪辩护。

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无需自责。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因果的。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是需要我们从实体到程序进行事实判断的。

首先有罪之人的结论是谁给出的?在未经法院判决前,任何人都不能被认定为有罪。

在进行价值判断时,我们从内心确认某个人有罪,但这不是司法的最终确认。因为司法确认需要我们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

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刑事辩护人在接触完当事人、阅完卷宗后,是否具有可辩护的空间,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和家属。如果有可辩护的空间,那么就说明这个案件从实体或者程序两个方面哪个方面存在问题。

而刑辩律师将有问题的案件推翻,是最大的保障***,更是司法的进步,因为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己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成为恶法的牺牲品。

“对于朴素的、相信凡事都要凭“天理良心”的中国老百姓来说,程序正义如果不导致实质正义,那就是虚伪的,甚至一钱不值。”

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无罪辩护是对律师勇敢和智慧一种挑战】

谢谢邀请!首先回答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直观的感觉是你对“无罪辩护”似乎有误解,或者说你的意思表达不确切。作为刑辩律师,他的最大职责就是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护合法的权益。真能为当事人成功做无罪辩护,那在职业上是一种成就。

有法律工作经历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概率是极低的。在律师行业,很多人都清楚“无罪辩护”的诉讼有多么的难打。案件错综复杂,事实和证据盘根错节,让人一时理不清思路。而对于真正的冤案错案,辩护律师只能充分利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竭尽全力坚持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

无罪和有罪是由***依据法律和程序进行判决的,不是你“”先入为主”,任何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也有接受审判义务!!!!!

而不是你的脑瓜“觉得”他有罪,于是,就有罪。那我还觉得你这个网名取得有罪,应该判死刑嘞!!!行不行??

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请律师,律师有时间了解案情,做出完整的辩护吗?

谢邀!

这个时间是有的。

一、就法律规定的时间看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也就是说***对决定开庭的案件,要在开庭前十天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有十天的时间决定是否委托律师;委托律师的,***应将开庭的时间提前三日告知律师,这是法定的时间,是不能被剥夺的。

二、律师参与辩护要做充分的准备

律师准备辩护工作,需要会见被告人,需要[_a***_],需要跟公诉人法官沟通,这些都需要时间。如果时间紧,和法官也可以商量庭审的时间。因此,如果决定要委托律师辩护,就尽早委托,这既能为律师争取时间,也是对自己事情的负责。

我曾经接待过一对老年夫妻,他的一双儿女在兰州某区***一审被以敲诈勒索罪被判重刑,和我见面时,案件已经上诉了大概有二十多天。

你好!

当然能。

我办的很多刑事案件也都是审判阶段接受的。

审判阶段接受案件时,距离开庭还有一段时间,律师阅卷、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时间都比较充分。有个别委托律师的时间比较短的,律师就必须加班加点工作。当然,做出完整辩护是最低标准。律师不但要做到完整辩护,还要做到有效辩护。

看到这个问题,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多虑了。

可以说,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就像五星级酒店的主厨,你只要把食材准备好,自然会给你做出美味诱人的盛宴。律师在和你接触了解案情的过程中,对被告人的涉案罪名已经了然于胸,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现通过被告人家属的讲诉也有了基本了解,剩下的就是阅卷和会见被告人了。优秀的刑辩律师在履行了上述工作流程后,除了对文书卷和证据卷中有疑问的证据内容需要会见被告人予以核实之外,基本的辩护思路就已然形成。剩下的工作就是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的辩护观点,直至开庭时形成臻于完美的辩护词而最终完成被告人家属委托的辩护工作。

所以说做为被告人的家属,根本不用因为时间的问题担心刑辩律师无法完成有质量的辩护。而是应该担心自己委托的律师是否是刑辩律师,是否是优秀的刑辩律师。

我是刘律师!关注我,带给你不一样的生活!

这个问题,要看你在审判阶段的什么时间请律师了。如果在开庭前一段时间请律师还是可以的。

律师要做出好的辩护,就要对案情进行掌握。吃透案卷材料才能提出好的辩护意见。对于案卷不是很多的案子,就是案情不是很复杂的案子,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但如果案情复杂,可能有好几百本卷,也不是不可以做到,但需要律师抽出专门时间,研究案情,甚至要加班加点。只要律师能把这个案子摆在第一位,给于充足的时间,提出好的辩护意见是可以的。

所以,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尽量继续用原来的律师,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审判阶段再请一名律师,这样两名律师配合比较好些。

开庭之后再请律师,一般没意义了。这个时候也许更多是为二审准备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40年打破刑事辩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72650.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