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回答查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回答查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在网上查看法院判决结果?
现在都要求判决书上网,但是个别地区可能还没有达到要求,或者说只有个别的判决书上网,下面这个网站可以查询判决书:
***://***.court.gov.cn/zgcpwsw/查判决书其它几种途径:
1.如果你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档案室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
2.如果你不是当事人,在经***办公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可以自己去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
3.如果你委托的律师是你要查询的案件的代理人,律师就可以直接拿当时案件的委托书去***查询。
怎样知道案子已到检察院,到哪里去查询?
可以向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询问,也可以直接到检察院办案中心查询。如果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侦查机关会告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
如果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可以直接向侦查机关或者检察院查询。
要想知道案子是否已到检察院,有两种途径。
1、可以向侦查机关查询,案子是否已经移交检察院审查***。
2、直接到检察院案管中心问,案子是否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
查询案件是否到检察院,可以和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或者到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询。
1、先到侦查的办案机关询问是否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或者直接到检察院询问是否有某某人的案件移交过来。
2、辩护人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询即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开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律师可以选择省份登录查询。

大
律师有权利去公安机关调查个人身份信息吗?
如果原告在***前,不知道被告的详细地址!你们说***能立案吗?当然只有接受委托后,办理了相关合法手续后,律师也好,法律工作者也罢,单位才出据介绍信去派出所找所长签字后才给打印一份人口信息的!否则,吃错药了?谁没事去查个人的人口信息???最麻烦的一项事儿!
律师可以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携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派出所调取个人身份信息。对于律师调取个人身份信息每个地方公安机关的规定都不一样。
可以查询和案件当事人有关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户籍、暂住信息)。
就笔者办理的案件为例。
- 查询的范围仅限于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主要是被告或第三人的信息。
- 查询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被告的身份情况,户籍情况,或暂住情况。
- 立案阶段,律师持***开具的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即可去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或暂住所在的派出所查询。诉讼阶段,律师持***的立案通知书,即可查询。部分派出所需要***开具调查令,律师持调查令查询。
- 可以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也可以去已经[_a***_]暂住信息的派出所查询。
个人身份信息,评价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当没有争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问题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属于什么样的权利?
作者认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涉及到人个自由。许多人理解自由时,将自由限定在于人的身体活动自由,事实上,权利处分属于自由的范围,如,财产处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的处分等。
既然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那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当然应当“依法”。从律师调查权来看,刑事诉讼法已经给予了我们提示,即需要被调查人的同意,律师不能强制调查。从该意义上看,律师获得个人身份信息应当经过本人的同意,行政机关不能擅自允许调查。
律师调查权涉及到律师的执业秩序,一方面,涉及到律师的调查是否合法,主要是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赋予律师必要的调查权,也是律师开展职业活动的需要。问题是,律师执业秩序与自然人的自由价值冲突时,那个价值更高?
这个问题事实上没有争议,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高于律师的执业秩序。人的自由价值一般情形下高于秩序价值。但是,我们也不能绝对认为否认律师的职业调查权,其中,律师可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调取相关信息的间接调查权,可以补充直接调查权的不足。
律师仅能就相关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查令的方式,去公安机关调查相关的个人身份信息,涉及自然人的个人隐私时,公安机关有拒绝权。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咨询回答查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咨询回答查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