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律师的独立辩护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律师独立辩护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责任是根据事实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这个独立不仅仅是相对于公诉人、相对于法庭,也是相对于被告人的独立。辩护人存在的意义,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个案中的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活动中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也是对所谓整体的司法活动的监督与制衡。辩护人的独立诉讼地位的确定,就是要解决一个问题:在嫌疑人已经认罪情况下,还要不要辩护?还要不要辩护人?如果认为辩护人只是嫌疑人的代言人,遵从嫌疑人的意志进行辩护。那么,嫌疑人认罪的情况下就不需要辩护了,也就不需要辩护人了。这种现象会带来一个问题:司法机关可以通过逼迫或利诱迫使被害人认罪,或者被害人自己内心出于恐惧或者绝望甚至包庇某些人而认罪。所以要赋予辩护人独立的诉讼地位,独立的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嫌疑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和证据以上就是对刑事案件中律师独立辩护权要怎么理解的解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条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刑事诉讼辩护权的行使条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72008.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