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职业困境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职业困境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著名刑法专家出庭受审,为何也要聘请辩护律师?
2,他的某些想法可能无法完全地,准确地,及时地让其家属得知。
3,他完全不能知道检控方的所有检控思路,而律师可能会或多或少的知道一些。
4,正由于他是“内行”,检控方必然在庭审前会对该案的出庭做出比其他案件更加全面精细地准备,甚至会预判庭审中可能会出现的任何情况,预先设计两套以上的检控方式(不要跟我说检控方对于每一个案件的每一次庭前准备都是会一视同仁地精心准备的。从不存在这种可能!)
谢谢邀请。
- 辩护律师可以与被害人、证人沟通。刑法专家涉案后,哪怕只是取保候审,也不能私自接触与案件有关的证人、被害人。但是辩护律师没有限制,可以与相关证人沟通,收集对当事人有力的证言;
- 辩护律师享有阅卷权。可以通过阅卷完整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刑法专家涉案后,没有这项权利,因此自行辩护会无的放矢;
- 辩护律师享有会见权。可以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诉等,也可以就案件辩护思路与犯罪嫌疑人沟通,以便更好地配合。
- 辩护律师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制度自2018年实施以来,在刑事案件领域应用广泛。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由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在场,哪怕被告人是刑法专家。
- 辩护律师可以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与公诉人、法官就案件情况进行沟通,提出意见,这有利于减轻被告人的刑罚。但是刑法专家作为被告,除了接受讯问、出庭受审外,不能与公诉人、法官沟通。
- 辩护律师技能更为全面。刑法专家一般在刑法领域具有深厚造诣,但是在刑诉、证据等方面要比辩护律师欠缺许多。辩护律师不仅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以及法官的审判思路。技能要比刑法专家更为全面。
第一,刑法专家成为被告人不能阅卷,看不监委调查到的证据,以及不了解监委调查到的案件事实,辩护没有针对性。或者即使开庭时了解这些,怕来不及组织辩护或者辩护不充分。
第二,没有律师,就没法了解看守所外边的情况,等于是睁眼瞎,对自己的心理不利。
第三,职业律师很多都是在辩护中身经无数次辩护,实际辩护经验更为丰富。
心理素质的问题,很多司法人员在纪、监委留置审查阶段,由于心中有鬼,加上长期凌驾于人之中,自己被审查后,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晚上基本上不能入睡,同时在庭审过程接受不了地位的彻底改变,自己很难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
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去做!
别说刑法专家出庭受审,要聘请辩护律师,就是犯罪的律师出庭受审,也要聘请辩护律师!
第一,位置不同,角色不同;一旦成为了出庭受审对象,无论是刑法专家,还是受审的律师都会被送到看守所羁押,失去了对外界的了解;你自己根本无法掌握外界的情况,比如家人或案件当事人等多方面的信息和情报。
第二,角色不同,权利不同;一旦成为了出庭受审对象,无论是刑法专家,还是受审的律师都没有阅卷宗的权利,这个是重要的事情,你不了解案情,自己辩护起来会非常的被动。打官事,涉案信息就是关键;
第三,权利不同,尊重不同;一旦成为了出庭受审对象,无论是刑法专家,还是受审的律师,你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而辩护律师不是,辩护律师可以进行正常合理的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交流。
无论你是刑法专家,还是专职律师,出庭受审一定要请律师,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看守所***定罪了问请律师还有用吗?
你好哦,我来解答。律师的作用发挥在[_a***_]的方方面面,最简单的说,你的案子还没有被判决之前,律师都可以为你争取到最大利益,尽他所能给你轻罪辩护。以下是律师的职责。
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侦查期间律师也有以下可以提供帮助的事项。根据《刑诉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如果有经济困难的话,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职业困境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职业困境问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