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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制度价值现在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体现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有罪辩护与无罪辩护有什么区别?
  2. 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的职责与权限?

有罪辩护与无罪辩护有什么区别?

有罪辩护,是在承认被告已经触犯公诉机关指定的罪名,辩护人作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的行为根本就不属于刑法规定犯罪,达不到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辩护的拼音是biàn hù,注音是ㄅㄧㄢˋ ㄏㄨˋ,意思有站在某一方,提出理由或事实为其辩解和在法庭上否定原告申诉的正确性等。我国的辩护分有有自行、委托、指定三种方式。

站在某一方,提出理由或事实为其辩解; 例:他作冗长的演说为自己意见辩护。

在法庭上否定原告申诉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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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可以理解为解决两个问题:定罪和量刑。 定罪就是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量刑就是在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后如何处罚。二、有罪辩护,就是在认可被告人犯罪的前提下(可以是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也可以不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但同时认为被告人构成其他犯罪),对其作出罪轻的量刑辩护。 量刑辩护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新亮点,给辩护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发挥空间。三、无罪辩护,就是认为被告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控方指控的犯罪。四、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辩护的目的是促进法律的正确适用,让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处理,而不是哗众取宠,博取眼球。 对于律师而言,尤其不能轻言无罪辩护。 一些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证据也很确凿,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是给被告人和家属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抗到底”、“死不认罪”,法院就不敢怎么样。这种做法绝对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绝对是一种违法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如果律师认为案件证据存疑,应当做出证据存疑的无罪辩护,而不能一边看着控方的确凿证据,一边满口跑火车不认账。五、关于刑事辩护,还应说明以下几点:1、刑事辩护不是作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进法律之正确实施,依法维护被告人之合法权益,才是辩护律师职责所在。辩护律师绝不可利用刑事辩护的机会作秀、搏出位、吸引眼球,这样的行为可能置被告人于不利,是不道德的。2、争取该争取的,放弃没意义的。司法实践有司法实践的特点,有其自身独有的规律。辩护律师必须尊重这个现实,不能仅凭自己一厢情愿就信口开河。3、刑事辩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不可强词夺理。犯罪了,就应该负责。对于证据确凿的事实,应尊重事实,做量刑辩护。如果非要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甚至强行做无罪辩护,不仅起不到辩护的作用,反倒让人感觉是在负隅顽抗。

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的职责与权限?

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几种不同的代表人可以参与辩护和代理被告人的权益。以下是各种代表人的职责和权限:

1. 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由选择聘请辩护律师来代表自己。辩护律师的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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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被告人了解法律程序和权益。

   - 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制定辩护策略。

   - 出庭出面代表被告人进行辩护,陈述事实、辩护观点,并提出辩护证据。

   - 参与交叉审问和辩论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向***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和申请

2. 法律援助律师:如果被告人无力支付辩护律师费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由国家指派代理被告人的案件,其职责与辩护律师基本相同。他们的目标是确保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审判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体现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体现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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