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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0多岁律师讲婚姻,五十岁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山东50多岁律师婚姻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山东50多岁律师讲婚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结婚十多年,但没办理结婚证,该如何起诉离婚?
  2. 《民法典》出台后,婚姻家庭规则迎来了哪些新变化?
  3. 有一个律师老公是什么样的体验?
  4. 律师为什么不能找律师结婚?
  5. 中年夫妻性格不和感情破裂是离婚好,还是迁就维持婚姻关系好?

结婚十多年,但没办理结婚证,该如何起诉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实质条件并以夫妻名义生活十年以,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目前属于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受理双方离婚请求,双方不能通过诉讼办理离婚。

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前往民政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双方婚姻关系自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登记条件之日起计算。补办结婚登记后,双方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向法院***离婚。

山东50多岁律师讲婚姻,五十岁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协商不成,可以向***提出解除同居关系诉讼请求,***可以就子女抚养和同居财产作出判决

我愿意回答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如你认为我回答的有道理,请给我点赞,并欢迎评论互动。

结婚十多年,还没办理结婚证?!你到底是怎么想的,真有你的,就这么没名没分跟对方过了这么多年,你心真大!我觉得这只能算是同居吧,应该***不了离婚,毕竟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不过呢如果你真想离婚,可以去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下就什么都一清二楚。

山东50多岁律师讲婚姻,五十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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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不叫离婚,叫“散伙”。因为,你们根本就没有结婚,是男女朋友关系,是法律无法承认的。

现在的法律上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你们两个在一起就是“巧搁伙计”。现在不愿意在一起了就各自另觅他处,互相商量着把孩子、财产等处理好就行了。***是不会管你们的事情的。

现在有许多类似你们的情况他们大多都***用互相协商的办法来处理“不在一起”的问题。你可以参照他们的办法,自行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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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年,当今是2018年,也就是说,你所说的“结婚”是2008年了。

民政部于1994年2月1日公布实施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分界线:

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对待;

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不构成事实婚姻了。

该条例彻底厘清了事实婚姻的临界点。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到***要求离婚的,就要按照1994年2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进行认定了:

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

1994年2月1日之后,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需要补办结婚登记,否则,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题主的婚姻,由于没有进行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显然构不成事实婚姻。***如想***离婚,需要补办登记,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到了感情破裂的境地,双方一般不可能再去补办结婚登记,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有区别吗?

如果你们是1994年之后在一起的,并且还生了孩子,就是没有结婚证,对不起,你们只是非法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想分手***也不会受理的,你们不存在离婚之事,只能说分手。

民法典》出台后,婚姻家庭规则迎来了哪些新变化?

大家好,这里是中国四川视窗,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目前两会已经结束,民法典已被通过,那么对于婚姻家庭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法以及继承法的修改,将影响到每个人

1.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变为不如实告知可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2.亲子关系可以向***提***讼确认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3.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分居满一年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_a***_]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调解无效的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 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分则各编·婚姻家庭编草案(一次审议稿)》(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草案一审稿”)第八百五十四条规定“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此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此规定意在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完善离婚制度,稳定婚姻关系,维护社会安定。然而,本条的内容依旧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和蒋晓华博士研究生在《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立法评估》一文中就此进行了探讨,界定了离婚冷静期的概念、总结了我国试点经验,并对上述条文进行了评估,最后就完善我国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提供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有一个律师老公是什么样的体验?

这个问题本应由我媳妇回答,这里我替她回答:

一、夫妻间的吵闹变少了。

学法律的脑子都是理性思维,遵循逻辑关系。遇到时候,总是能很冷静的看待。当然对于夫妻关系、磕磕绊绊也是看的很透彻。那就是:永远不要和女人们讲道理。这个铁律学法律的看的很明白。

二、身边的法律纠纷突然神奇地多了起来。

婚前,感觉身边没怎么有法律***,安安静静。自从结婚后,七大姑八大姨四大叔五大爷,远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来进行有的没的的法律咨询。打电话的、发微信的、托人的,都来了。

三、法律意识陡然增强。

自从干了这行当,我也跟着耳濡目染,学了不少。从程序法到实体法,从宪法到规章,从法制史到法治理念,多少了解个皮毛。以至于看到个什么案例也想着分析分析,朋友的法律***也班门弄斧一番。

四、再也不怕家里吃亏了。

举个例子吧:我妈被人糊弄着糊里糊涂买了个保险,7000多元。后来了解到上当了。几番上门催要也没要回来。这事他可是露脸了,一个电话直接搞定,第二天钱就打到我妈的账户。

我就是那个律师老公,当然,是别人家的,也是别人眼里的律师老公。

关于律师的性质,我跟别人解释最多的话就是一天有24个小时,那么平均你睡觉大概是6七个小时。24-7,剩下的时间几乎都和工作相关。

三高,高压、高强度、高风险只是挂在嘴边儿,你不亲自干,你是不理解的。

专业性本身来讲,这行不藏奸不,藏混子。我们一个法律文书,如果你写的话,在你眼里是两三个小时,必须完成的相当全面和精美。但是别说普通人了,就是刚干这一行的年轻年轻律师,他写一个文书需要10天20天。而且写的就是半拉卡级的。换句话说,这行不藏南郭先生,就是上来就露馅儿。

回到正题,关于律师老公的感受,我可以直接告诉你律师老公注定不是个好老公,注定不是个好父亲,注定不是个好亲属 这句话同理,对女律师来讲注定不是个好妻子,对于母亲来讲注定不是个好母亲。

因为这行你没周六没周天没有节***日,晚上到家,你吃完饭之后你也是在工作。而且你的工作跟别人不一样,你的工作不可替代,别人干不了,混子也干不了。你的工作有极强极强的人身属性,有极强极强的标签,有极强极强的个人特点和个人特征。

昨天下班碰到楼上的几个老总,他们也在下班,都天都黑了,都七八点了。人家开玩笑说陈律师挺忙,我顺说一句,我已经6七年没周六周天了。那几个老总小嘴一撇,微微一笑,都这样,我们都10来年了。

尽量,嫁人尽量别嫁律师。

一般的情况下,有一个律师老公可以说比较好的。

第一,知性。能理解人。

第二,收入较高,生活质量较高。

第三,跟着律师老公能学法律知识。

第四,律师老公的时间不够用,其它需要包容了。

律师为什么不能找律师结婚?

我,第一次听说,律师不可以找律师,结婚的?,应该没有这个法律文件规定吧!?我感觉,不可能,是事实!?如果是同学法律学校毕业的同学,情投意合,又有共同的交流,探讨,何乐不为?

律师为什么不能找律师结婚?

这个问题虽然是头一次听说,到是觉得这问题和“医生不能找医生结婚”类似,我从以下三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

一、世界观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在这一点上有相似相近的认知,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基本类型。

唯心主义认为精神(意识)是世界的第一性质,物质是世界的第二性质,任何变化都改变不了精神和物质的排序属性;

唯物主义承认世界是可知的,但是否认有全知者(神)存在。唯物主义认识到上述论断包含矛盾,但是不试图解决这个矛盾,而是把它承认下来,认为万事万物都是包含矛盾的,越矛盾就越真实,以变化的眼光看世界,理解和判断事物。放到婚姻角度理解,不论是做什么职业,不求世界观相同,世界观相似相近利于理解包容相处就好了。

二、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我们对人生的看法,也就是对于人生存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人生观是由世界观决定的,所以可以理解为在世界观相似的相近的前提下具象化的思想价值体现,思想立场总是互相排斥,不论职业是不是律师也没法持久相处。

三、价值观

价值观是指人们在认识各种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表现在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和一定的价值目标;又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所谓的事物的评价标准

朋友,法律并没有规定律师不能找律师结婚。你所说的可能只是个别情况。

首先,我们来说说律师这个职业。

这是一种知识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不仅要高智商,更要高情商。

所以,一般人根本考不上律师资格证

我弟弟就曾经费力费时费头发,考了几回都没考上,头发却掉了不少,可想而知,拿个律师资格证有多不易。

其次,再来说说律师本人吧。但凡是凭自己的真本事考上的律师,其实力和收入都不容小看,他们严谨细腻的思维,观察分析的能力,都对人性的***有入木三分的厚度,深知人性的善恶,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而人性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时刻,善恶的转变会瞬间反转并且爆发,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所以,如果两个过于精明的人生活在一起,就会相互戒备相互警惕,短期还行,时间一长,会疲惫不堪,心力憔悴……

谁都知道,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是要两个人相处漫长一生的过程。万一离婚,那么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等……

试想想,有谁能比律师更明白?更能争取权益吗?

中年夫妻性格不和感情破裂是离婚好,还是迁就维持婚姻关系好?

中年夫妻性格不和,我认为这个性格不和只是缺少了沟通和对彼此的包容与理解!如果两个人性格真的不和,那么当初就不可能会走到一起去!试问性格水火不容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走到一起去,而且还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

婚姻,是需要彼此的努力和坚持的!如果夫妻两个人之间一有矛盾就想到离婚,那么,对待婚姻也太随性了!我们父辈、爷爷辈他们那些年代的人,两口子之间吵架、闹矛盾的比我们现在的人都多,可是也很少有离婚的,大部分都是吵吵闹闹的过完了一辈子!所以,婚姻是需要彼此去努力经营和坚持的!

当然,也不是说不能离婚,离婚除非是两个人真的一点感情也没有了,彼此彻底的死心了,而且经过双方的努力,婚姻也的确是无法挽回了,那么可以考虑离婚!如果婚姻还没有到这种绝境,那么何不为婚姻的幸福去努力一下呢?

可以找时间彼此静下心来好好的沟通一下,同时也找出自身的一些问题,多听听对方心里的想法,把自己内心的想法也告诉对方,可以试着改变一下眼前的生活,为了婚姻的幸福去努力一下!

当然,婚姻幸福不幸福,也只有当事人知道!我们也不知道题主所说的感情破裂到底是到了什么地步!所以,是离婚还是继续维持婚姻,也只有题主自己可以做决定,但是我希望题主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千万不能盲目!

中年夫妻背负的东西太多,孩子、老人、财产等,离婚牵扯的东西太多。所以中国人的婚姻大都是维持的比较多,因为离婚的成本太高了

记得那是多年前,我同一个办公室的一位大姐,我们都叫她李姐,突然服毒***了。乍一听吓一跳,昨天在办公室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了,还好送医院及时总算抢救过来了。

后来才知道她和老公闹离婚,老公把她出轨的详细情况写人民来信给单位一份,同时给那个男的老婆一份,那时候隐私意识也不强,那男的老婆把信复印了许多份,到处传递,这件事立刻传遍了机关大院。

当晚,李姐在家里和老公争执时再次提出离婚,老公坚决不离。无奈之下李姐当着老公的面吃下了一瓶安眠药,她老公还在一旁边看边说:“你吃啊你吃啊,你要脸就去死啊”。还好后来她老公也害怕了,也可能良心发现,把她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后才脱险。

我们去看她时她已经清醒过来了,人憔悴的不成样子,她老公还在旁边***惺惺的抚摸着她的手好像很心疼她的一样。

只知道他们夫妻关系一直不好,有几次她都带着孩子在办公室住,她儿子都知道害怕他爸爸,一看到他爸爸来找他们,吓得说“妈妈,那个人又来了”。李姐几次提出离婚,都没能离掉。

他老公好像是***,没有什么像样的工作,人很浮夸,到哪里都喜欢显摆自己,与李姐的气质完全不一样。李姐家据说也是***,父母都是南下干部,可能她与老公的联姻更多的是家族的因素。从我认识她就知道她一直和丈夫闹离婚,但是一直也没离成。


这件事过去后,又十几年过去了直到李姐退休,她都没能和她丈夫离掉婚。有一次同事结婚婚宴上碰到她,谈起此事,很是唏嘘。现在,她儿子都已经结婚有了孩子,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儿子家带孙子,也不再想着离婚的事了,很有点灰心。我不知道这中间发生过什么,只知道最终李姐也没有离婚。

所以说,中年人婚姻有时候看着过得一地鸡毛,又吵又闹的,外人觉得应该离婚了。但是,还是凑合着过的多。

说实话,如果夫妻感情真破裂了,我觉得还是离婚的好,感情是不能凑合的,一辈子不长为什么不对自己好点呢?凑合的婚姻与死亡无异。就像李姐这样,婚姻实际已经名存实亡,因为离不掉婚,被拖了一辈子耗尽了一生,太不值得。

就这个问题,我个人感觉,人到中年,什么都不容易,婚姻更是如此,不要轻易去离婚,有问题并不是说就一定非要离婚才可以解决,在选择前要考虑好几个问题:

1、心里还有没有对方,还有没有依恋?

不论男女,随着年龄的增长,都会需要感情寄托,而原配是你最熟悉的人 ,人到中年,其实,往往对伴侣的需求是与日俱增的状态。

知道自己慢慢变老,有伴侣在身边,彼此看到对方心里会特别安稳,会感觉特别心安,几十年的朝夕相处,在灵魂深处彼此早就已经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只是很多时候不自知而已。

所以,遇到问题,不必急着非要离婚才能解决,可以适当的分开一段时间,好好的问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只有离婚才可以,寻找适当的契合点,解决问题才是最需要做的一件事。

2、你有没有一个人面对以后生活的勇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50多岁律师讲婚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50多岁律师讲婚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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