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二审罪轻辩护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二审罪轻辩护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审辩护词范文?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审刑事辩护词和一审的区别?
一审辩护词主要是针对检察机关的起诉内容,为被告人做罪轻辩护,其重心和主要内容是全面围绕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就***书所指控的罪名、事实和量刑等提出意见和观点。
二审辩护词主要是针对一审的判决,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其目的在于纠正一审判决的错误。故二审辩护词的中心和主要内容是围绕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等,指出一审判决存在的错误之处,然后加以全面阐明。
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4、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5、审理方式不同;6、裁判方式不同;7、审理期限不同。
有区别,一审下来后十五天未上诉的,即生效,没有二审。如果十五天内上诉的,案件就进入二审,一审暂未生效,待二审审理结束,二审等于一审程序重新走了一遍,可以继续举证
劳荣枝二审为其辩护的律师勇气何在?
吴法天自以为很了不起,善恶不分、助恶取名利对抗人伦道德,变相的扰乱社会秩序,没有做人的底线。
你有能耐把杭州纵火案、唐山***案、王子被害案发发言,那才能体现你的价值。
劳荣枝如果善良罪名不能成立,那这个社会就没有恶人了,监管机构应当释放所有人,他们的事根本不能与"劳″相提并论!都是善良的人!
谢谢邀请!劳荣枝二审家人“聘请”大律师吴法天。当然这个“聘请”难免有“毛遂自荐”的嫌疑。其真名吴丹红(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等等,头衔很多。其实罪犯和他一样都是敢于挑战法律的人,只是方式不同。用他自己的笔名表述,他是个“无法无天”的人。要说是什么勇气接手此案,律师本来就是为少数嫌疑人服务的。这个勇气无非想通过此案趟浑水,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劳、法二人狼狈为奸,他们早已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几年来他俩连续共同作案***,犯罪实事清楚,“无法天”想翻此案根本行不通!
为劳荣枝辩护的吴丹红律师,如果没有几把刷子,也不敢接这个似乎已经成“铁案”的案子。那么吴丹红律师的勇气何在 :
吴丹红,现年44岁,毕业于中南政法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中心主任,先后住持、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_a***_]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相继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奖”、“第一届全国青年刑诉科研成果奖”、“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等学术荣誉。
请问,有几个律师能有能有这么大的成就,不管你服不服,这就是吴丹红的底气所在。
有人认为,为丧尽天良的劳荣枝辩护,是没有人性,为罪大恶极的罪犯翻案,天理不容。其实,想为劳荣枝翻案的大有人在,甚至包括很多的网民,就怕你没有那个能力。
在律师的眼里,主要看的不是委托人的对与错,重点看的是执法人的对与错,能找出执法人的错误,或者说是漏洞,这也是律师的基本职责。
律师为一个嫌疑人辩护,实际上也是对执法者的监督。法官也是人,不是神,在办案过程中,或大或小都有有一些漏洞,而有些漏洞,又恰恰是嫌疑人减刑的关键点。特别是对于死刑犯,有一个漏洞的发现,就可能防止错杀,这也符合我国的对判处死刑要慎重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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