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问什么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问什么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刑事辩护律师可以私下会见受害人吗?
-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 刑事案件到法院了,法院通知我们找辩护律师了,还需要多久开庭?谢谢?
- 刑辩律师有没有遇到过提不出辩护意见的案子?这种案子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律师可以私下会见受害人吗?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通常有权利私下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这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充分行使辩护权。然而,关于是否可以私下会见受害人,这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来确定。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受害人隐私和避免对案件造成不当影响,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不得私下会见受害人。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只能通过法庭程序与受害人进行接触,例如通过受害人作证或接受询问的方式。
然而,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可能允许辩护律师私下会见受害人,但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例如,需要事先获得受害人同意或法庭的许可等。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与受害人交流案件相关情况,了解其陈述和伤情等,以便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辩护。
总之,关于辩护律师是否可以私下会见受害人,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辩护律师都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确保在合法、公正和合理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刑事案件到法院了,***通知我们找辩护律师了,还需要多久开庭?谢谢?
对时间问题,看下面几条规定: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刑辩律师有没有遇到过提不出辩护意见的案子?这种案子怎么处理?
作为前[_a***_],现刑辩律师。谈一下自己的理解。
首先,辩护律师本质上是控方的质检员,只有质检员尽最大努力、最高标准地检测案件,才能有效避免冤***错案的产生,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逻辑的基点,也决定了辩护律师只能在控方证据基础上去提出合理怀疑、合理质证,而不能去伪造证据、捏造事实。
其次,辩护分为证据辩护、事实辩护、定罪辩护、量刑辩护、程序辩护五个角度,通俗地讲,也就是围绕这五个维度进行检测。一般情况下,总有一个环节是不合格的,然后辩护律师围绕辩点组织证据、组织论证、组织质证等等。
最后,会不会存在五个角度检测完了,是一个完全合格的产品呢。理论上当然会,虽然实践中很少见。如果真遇到,就说明本案是不需要辩护律师的,要与当事人进行充分、妥善地沟通,退出辩护,因为产品质量已合格,再聘请个质检员是画蛇添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问什么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问什么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