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法律咨询工作***,法律咨询的工作内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工作纠纷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在打官司之前可不可以请律师找对方当事人谈谈?
  2. 发生劳资纠纷后,律师帮助无良企业打赢官司,该不该骂律师?
  3. 劳动纠纷二审有必要请律师吗?
  4. 抖音上律师帮追欠款的是真的吗?

打官司之前可不可以律师对方当事人谈谈?

可以的,这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通过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的交谈,***双方私下和解了,这是法律鼓励的。即使案件送到法庭,律师的谈话对案件的胜诉是有帮助的。记住,只有证据确凿,这是胜诉的决定性因素,是法院依法办案的依据。

发生劳资***后,律师帮助无良企业打赢官司,该不该骂律师?

我的是劳动争议工伤案子,我是原告。最初,我对单位的律师没啥感觉,谈不上好影响和坏影响。因为我知道他不是维护法律公平和正义的,维***律公平正义的是法官。律师是拿钱办事,单位请律师很正常,律师是要维护单位利益,肯定是站在单位一边。我作为原告劳动者,是没有权力左右或影响到单位律师。所以,我是不需要考虑单位请什么样的律师的。倒是单位逃避责任,对我不管不问,感到很是郁闷。我倒很想与单位律师沟通,也准备作些让步,希望早点解决问题,避免长时间耗下去。却不想到,结果不尽如意。我越是不想耗时间,越想早点解决,单位及其律师就越是想拖延,妄图把我耗死。工伤案子,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强制执行,2年多了,还没整完。前些天,网上看到一篇律师文章。才恍然领悟劳动争议案子中,事实清楚,证据充争,单位律师绝大部分都是***用拖延战术。拖延诉讼,意图耗死劳动者是单位律师的惯用手段。法律没有禁止,也没有相应的明文规定真的是无语了,也真的很是无奈。

法律咨询工作纠纷,法律咨询的工作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帮无良企业打官司,那是他的工作。无良的是企业,与律师无关。证明企业无良,你还得要拿得出证据,证明企业违法行为。但律师帮无良企业打官司,也应该守得住底线,在合法的基础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给企业出馊主意,不能***违法,助纣为虐,坑害劳动者。无良企业是狼,无良律师是狈,无良企业+无良律师就是狼和狈的组合。狼狈为奸了,企业和律师的名声都不好了。当然,这里不是指所有企业和律师都坏的,大多数都是好的。我的案子一审开庭前,单位律师曾对我说:“不要把他们律师想得那么坏”。结果,法庭上无所不用其极,睁眼说瞎说,居然否认安排我工作的上司(部门经理)是公司职员,声称公司没有这个人。并阻止庭上人事经理发声确认。庭审法官也不询问。单位律师人脉关系也挺广,硬生生将我拖到二审和强制执行。

所以,律师我也想骂,但我觉得骂律师,毫无意义,也没有必要。更重要,更关键的是理清事实,找出有力证据,坚持上诉,***,投诉才是正途。

企业为何拖欠工资情况下,还有你所说的重金聘请律师一说,如果企业资金紧张,那就对谁都一样。

法律咨询工作纠纷,法律咨询的工作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客观上企业拖欠工资的事实存在,目前无论是仲裁还是到***,谁也不敢罔顾事实,不支持你的诉请。

这种拖欠工资的劳动***,你是原告属于进攻方,只要举证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以及发放工资的事实就可以了,就拖欠工资的事实,属于公司举证没有拖欠就可以了。

如果你认为自己败的委屈,可以把判决发出来,大家研究一下?

法律咨询工作纠纷,法律咨询的工作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你守法了吗?

法律是用来约束大家伙的,任何一个事情都有其两面性,法律也不例外,法律的两面性个人觉得应该是守***得到保护、违***受到制裁。

题主先给企业定一性~~无良企业,如果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而且拿不到的话那么劳动者对企业肯定不会有好的看法,个人觉得从心情上能够理解,也仅此而已。作为一名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你应该问自己一下~~你守法了吗?你肯定会说,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如果这样还不算守法,什么样算守法。其实个人认为这个想法不够全面。当然,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但是,劳动法律还规定了许多劳动关系相关的附随的[_a***_]与义务,比如~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手上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应该不会发生拖欠工资还拿不到的情况。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是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一类人,他代理案子不会只听当事人的陈述,更多的是以证据材料内容为主,因为证据材料才是最真实的,最有利于帮助法庭查清案件事实的。

即便是企业真的无良,那么作为事件中的劳动者也要思考一个问题~~企业为什么无良,还底气十足?是劳动者不守法而给了企业无良的底气,法律规定~~入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你签订了吗?入职必须缴纳社保、公积金,你缴了吗?等等,法律给大家伙设定了权利义务,你不享受权利那么就不要怪这怪那了。而且,你说企业无良,但是如果你输了官司的话还说企业无良那么恐怕他就不太合适了《纯个人观点》

对此,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和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张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可,也就是说在劳动者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无需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只需要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即可。

二、在劳动者尽到第一条的证明证明责任并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其已经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就会被认定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根据前面两条的分析,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的举证证明责任是很低的。因此,题主是不是刻意用“重金聘请”等字样隐射律师呢?各位网友您认为呢?

四、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因此,除非是用人单位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劳动案件中的律师也不能披露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这是律师的起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试想如果你想委托人,你愿意你的律师披露对你不利的案情吗?

律师帮助无良企业打赢官司,该不该骂律师呢?个人认为,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不应该被骂,还应该被表扬。你自己与其在这骂律师,倒不如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会输掉这场官司,否则下次你还是会输。

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国家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更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因此总体上法律规定是对你有利的。其次你说是因为公司拖欠你的工资才和公司打官司,根据我的经验,现实中这种案件绝大多数都以劳动者获胜而告终。因为你只要能够提供之前的工资发放记录就可以证明哪几个月公司没有给你发放工资。工资要想推翻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已经给你发过那些工资了,如果证明不了***就会判决公司败诉。

根据经验,你索要工资败诉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对方律师提出了时效抗辩。根据法律规定,要工资必须要在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结束以后一年内提起仲裁才可以,如果超了一年对方律师又提出了仲裁失效的抗辩,那么***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了。

综上,骂对方的律师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有这时间你还不如去反思一下自己输在哪里,如果以后再碰到类似的情况,怎么才能赢,这才是正事。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劳动***二审有必要请律师吗?

1、上诉是否需要律师,一般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

2、对于一些法律关系清晰、争诉标的不大的可以不用请律师。争诉标的较大、法律关键复杂的最好聘请律师 帮助。

3、当事人如果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应付的也可以不用请律师。

抖音上律师帮追欠款的是真的吗?

不太靠谱。

因为很多炒作的,容易调入陷阱,还需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别。从民事法律的规定来看,合法的催收是一种权利的主张,法律不仅没有禁止其实还在鼓励。而非法催收损害了被催收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被禁止还得受到严厉的惩罚。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不靠谱,这种处理债务是违法行为,千万不要找催债公司,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不是抖音上处理债务的靠不靠谱?而是在抖音上被宣传推广的"要债人或者是叫律师"靠不靠谱?

可以查查具体负责收债的人或者是律师的身份,所在单位(律师事务所)的性质,个人特长,信誉名声等等,就知道了。

抖音上有的律师事务所并不是正规的,他们只是想赚取网友的诉讼费,并无法提供良好的服务。因为很多炒作的,容易调入陷阱,还需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别。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咨询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咨询工作***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6836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