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评定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评定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律师阅卷的规定是什么,有什么要求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就可以申请阅卷。如果律师遇到了带有“机密”、“秘密”字样的起诉意见书,一定要注意此类法律文书带来的刑事风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国家秘密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刑事案件检察院阶段律师能做到什么程度?
律师收费都是按阶段收费,也是按阶段办案的。律师在每个阶段的作用都是不同的。
律师在审查***阶段的工作内容有:
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了解案情,因此,掌握案件第一手材料,熟悉基本案情,是履行辩护职能的第一步。查阅、摘抄、***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是了解案情的重要途径。
在此阶段,依据法律规定,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会见时,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具体的案情,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具体问题,也可以依法回答、解释。
通过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和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掌握了必要的案情,经过防呢系后,认为如果有必要,辩护律师可以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但对受害人进行调查取证应在***阶段。
经过上述三项工作,律师可以就了解的案情,有针对性的提出犯罪嫌疑人罪轻、无罪等辩护意见,提交公诉人,供公诉机关参考,同时也是律师和公诉人对案件的良好交流。
刑事案件,律师阅卷的第一目的是什么?
首先,通过阅卷,探知办案机关的指控思路是第一要务
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案件,只有知道警方或者办案机关指控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会立案,为什么要抓人,指控的犯罪数额为何是这么多?弄清楚这些问题,律师才能知道如何应对,如何针对性的制定辩护方案。
比如在非法集资案中,警方指控的重点,到底是在募资端行为公开[_a***_]还是保本承诺?如果是公开宣传,他们取证的重点是什么?比如使用微信公号公开宣传?网站或者线下宣讲会公开宣传?路边发***或者电话随机拨打方式?如果是微信公号公开宣传,微信公号宣传的内容是什么?比如针对私募基金,其本身是可以开设微信公号或者自媒体账号,但是宣传内容仅限于企业文化、理念,不能有相关产品的具体预期回报、项目信息、募资规模等等,但是如果警方仅仅取证到了其使用微信公号宣传公司领导人个人活动、视察的新闻,是否能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要求的公开宣传?
如果警方是指控该私募基金或者P2P承诺保本付息为利诱条件吸收资金,那么该平台承诺保本付息的形式是什么?是通过回购协议?还是直接的承诺收益?还是通过关联方的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协议中,是否明确提示了风险?是否强调了是预期收益或者历史收益展示?这些问题,都只有在了解办案机关的指控依据后,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辩护。
另外,比如在非法买卖外汇类案中,警方指控的依据到底是单凭被告人的供述,还是有相关交易对手的笔录以及银行流水?如果是以交易对手的流水和供述为指控的数额依据,这些交易对手是否是直接的收款方,其口供是否能直接、有效的证明被告人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交易?
当然,这个话题如果要聊,还有很多,聊一天都聊不完,现在只说说这个问题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评定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评定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