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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对女性的20,婚姻律师对女性的20条吐血忠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律师女性的20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律师对女性的20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唐朝时有关婚姻的法律是如何照顾女性的,在唐朝女人离婚还能再嫁吗?
  2. 打官司请女律师怎么样?
  3. 丈夫应该如何面对经常对自己施暴的妻子?

唐朝时有关婚姻的法律是如何照顾女性的,在唐朝女人离婚还能再嫁吗?

***是个很有意思的王朝,由于女权思想的盛行,尤其是武则天登基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女人的地位得到了大幅提升,当然也会影响到那时的婚姻生活。

特殊的时期诞生了一个盛世王朝,也酝酿出了最自由的婚姻生活。

婚姻律师对女性的20,婚姻律师对女性的20条吐血忠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国历代一直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直至新中国成立才废止。可***它偏不,你有一夫多妻,我就有一妻多夫,武则天创新的风气。她的男宠不计其数,薛怀义、张易之兄弟是最有名的,还有一个人也是哭着喊着要当男宠,他就是唐初的著名诗人宋之问,那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就是他写的,只是他有严重的口臭,武则天根本不搭理他。

有一学一,武则天的儿媳妇女儿们都不甘寂寞,争相效仿,后来这股风气又传向贵族圈和平民圈。

夫妻之间,好聚好散。唐人的思想前卫时尚,“休书”已经落伍了,大家都在用“放妻书”,名字浪漫而煽情,搁现在就是离婚证,内容温情。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献,里边保存着不少唐人的“放妻书”,摘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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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

2、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3、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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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

5、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唐朝俩人儿离婚跟今天一样,平常的很!尤其是***的婚姻法允许女人提出离婚,也就是“和离”。这还不算,为了更好地保护女性,唐代婚姻制度规定如果丈夫出去“偷腥 ” ,那么做老婆的也可以在 “不相禁忌”的情况下 ,有权也偷上一把。看似不可思议,但却真实存在。

***的女性由于受到胡风和胡俗的影响,女人不守贞节的现象那是十分普遍的;更何况,那个时代的女人不但敢作敢当,而且个性还十分泼悍,唐风显著。在唐代,如果俩人儿不想在一起玩了,那就离呗!一般情况下,有三种解决“过不下去”的办法。

首先,就是和今天差不多的协议离婚,这个什么好说的;其次,就是休了老婆,不过男方不能乱来,被休的女人必须要符合《唐律》所犯条款的规定,你得找出一二三四五来,才可名正言顺地把老婆给休了。只要双方父母证人在一张纸上署名按上指印,你们就拜拜各自飞走了!不过呢,比较麻烦的就是这个“强制离婚”,它的意思是说: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发现对方有“问题”或“违反婚姻登记法”,一经提出,必须强制离婚;不过,办理这个离婚手续还是蛮复杂的。
唐朝离婚很自由,再嫁也极为常见。妇女离婚改嫁或者夫死再嫁,《唐律》也没有什么约束和限制,这就从法律上为婚姻的相对自由制造了一定的条件。可以说,***朝女性贞节观念的淡薄在整个封建社会那都是为罕见的!

有,在唐朝,女子无才从来就不是德,因为参照唐朝时期的画作我们可以发现女子在唐朝也可以骑马射箭,可以出席各种盛大的宴会。女子在唐朝从来就不是躲在角落里默默无闻,一心为夫君打点好一切的人,在唐朝,女子也是一个潇洒自由,无拘无束的存在。在唐朝,女子可能穿着暴露,但是从来不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大家都是对此习以为常,甚至会很欣赏那些穿衣风格别具特色的女人。

在唐朝,女子的表现不仅仅表现在穿衣上,还表现在婚嫁上。你可能听惯了在古代婚姻都由父母所决定的,但是你知道吗,在唐朝女子可以决定自己的婚姻,真正实现婚姻自由。在唐朝,女子并不在一个卑微的位置上,而是在一个相对平等的位置上。毕竟在唐朝女子可休夫,也可改嫁,在唐朝的妃子都有的是寡妇,连天子都可以接受离过婚的女人,更何况是黎明百姓。据说在唐朝时期,女子改嫁的最高频次达到了20几次。即使在现代这么高的容忍度也是不复存在的,所以在唐朝,女子的地位的确在中国的整个发展上都算是高的。

在唐朝,女子不怕抛头露面,甚至享受抛头露面,在唐朝,女子在各大宴席上的表现都可谓是惊人的出彩。那么到底为什么唐朝的女性会处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呢?因为在唐朝正处于一个开放的时代,各国的经济往来不断,也带来了不少的风俗习惯。其次是因为唐朝正处在三教并行的时代,佛道法并行。在那个时代下的思想相互碰撞,也就形成了较为开放的思想,所以在唐朝的思想兼容性较强。再者来说,唐朝当时正处于一个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这也为女性的地位奠定了基础。还有就是在唐朝推行的是较为开明的政治政策,更有法律来保障女子的地位。层层壁垒形成了女性的保护网。


打官司请女律师怎么样?

呵呵。能实实在在解决你的问题的律师,你都可以请,不论男女。这个问题问的好奇怪,明显对女律师存在偏见。

我估计问问题的人根本就没怎么接触过律师,对律师的印象停留在浮夸的电视剧中(或者说什么吃了原告被告的梦幻之中)。

我们目前的社会,不管什么职业,男性都是多数不是吗?大到国家领导层,小到一个普通公司业务做的好的、做的精的确实很多是男性。但这不代表女性就做不精、做不专。比如,咱们成都的曾莉律师(执业盈科成都所),一名兢兢业业的刑事女律师。

做律师,专业只是一个基本前提。优秀的律师首先是专业的,然后ta对心理学是有研究的,临场应变能力是极高的,对自己的要求也异常严格的。

请律师的性别不是最重要的,专业能力、人品过硬、双商在线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任何行业有钻石,也有老鼠屎。

丈夫应该如何面对经常对自己施暴的妻子

一直以来听到“家暴 ”一词,人们会马上脑补一个无力抗争饱受折磨的可怜女子形象。实际上女人不是家暴问题的专属受害者。

王自健,今晚80后脱口秀主持人,他以活泼幽默的主持风格赢得了观众的喜爱,在节目他笑称自己是个妻管严,还多次当众说出老婆常常在家打他的事儿,观众都一笑而过。

可令人惊讶的是,他真的是在吐露自己的心声。他不仅被家暴到得了忧郁症,还被前妻设计架空公司转走他的财产,以致于曾暴瘦30斤。最终以离婚的方式脱离魔掌。
许多朋友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时,也表示了不解?为什么默默承受那么久?为什么不寻求法律手段保护自已,为什么不还手?

其实无数的家暴受害者,除了没有失去最初的爱,还有就是顾忌到面子的问题,不愿意把家里的丑事诉诸于众,更不想父母孩子被牵连进来,面对事后施暴者的保证,一次次的摧眠自已,相信她(他)会好起来。所以一直忍受着痛苦,承受来自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这种情况在施暴者看来,反正他能忍,打完了哄两句就好了,再说了夫妻间哪有不打架的等等。在一次次施虐的过程中,越打越狠,越打越上瘾,几天不打就手痒难耐,这种[_a***_]倾向趋使下的病态心理,已无可救药。
一般没有危急生命的情况下,直接***取防卫措施是不明智的,家庭是封闭空间,冒然还手更会挑起施虐者的***,只会引发战况升级,再说了能不能打得过,你自己还没点数吗?
正确作法是这样,除了直接的能够反映“家暴过程”的录音、录像及邻居的间接证明外。最有效的证据应该是,在被实施“家暴”后想办法报警,并促使公安出警到家里做笔录固定证据。然后在公安机关委托下验伤。同时,向住所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反映情况。

《反家暴法》第四条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负责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我给你翻译一下,受害方还想过、不想离,那么相关部分协调时,有法可依。施暴方再怎么说这就是两口子闹别扭,什么家庭纠纷,最好闭嘴,你已经违法了,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如果婚姻中的爱害者要求离婚,而施暴者拒绝的。参照婚姻法第四章第三二条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律师对女性的20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律师对女性的20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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