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无证婚姻的尴尬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无证婚姻的尴尬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证律师是什么意思?
无证律师是:
第一种无证的律师可能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但是还没有取得执业证的有意向从事律师行业的人法律人。
第二种是取得实习证,但是没有取得执业证的律师。
第三种是取得了执业证但是执业证被暂停的律师。
第四种情况是取得了执业证,但是执业证被吊销的律师。
第五种律师是没有证的律师。
没有律师执业证的人能接案子吗?
不可以的。法律工作者和律师身份不同,不能互相冒充,其次,法律工作者也是有司法局专门颁发的法律工作者证。你所谓的无证律师是什么概念?没有律师证就不是律师。如果是因为违法***被吊销了律师证,也是不得代理案子的。所以不可以的。
是不可以的接案子的。下面第一个网友没有律师证得人,有的案子也能接,一般民事案件、一般治安案件等。可以以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表、或者法律工作者的名义委托。
你听谁说的?没有律师证和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可以接案子的呀?
不论是国家行政执法人员、公检法人员、司法机关公证人员、律师等。必须都有资格证和执法证、人民警察证、法官证、人民检察官证、律师资格证。才可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从事人民警察、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律师。
相反、如果没有行政执法证、警察证、法官证、检察官证、律师资格证。任何公民不得从事国家行政执法工作、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行业。
要看是哪一类的案子以及所属地区的案子了。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也就是所谓接案子打官司提起诉讼,是必须有法律服务准入许可资格,否则,会受到处罚。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人员即可打官司的,从狭义角度,可分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和社会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类。
法援不说,另外两类中律师可以承接民商刑以及行政案,而法律服务工作者则只能承接民事案,且有地域限制。
无律师资格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是否受法律保护?
法律服务大体上分为非诉和诉讼服务。
关于非诉服务。
从目前法律法规,甚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看,均未有禁止公民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规定。在1992年***院设立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项目,之后司法部和当时的工商总局联系发文,明确禁止公民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但在2004年8月17日之后,***院取消了该项审核项目,相应的,上述联合发文也于当时废止。
到此,关于公民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禁止性条款也没有了。
关于诉讼服务,我国三大诉讼法均未作禁止性规定,诉讼法对公民代理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可以担任公民代理人的条件,而未禁止有偿服务的规定。
而律师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该条规定不能理解为禁止公民有偿提供诉讼服务,从字面理解,该条只禁止非执业律师公民不要以律师名义提供相应法律服务,既然如此,我只要以公民本人名义即不违法。
当然,其他禁止性规定也是有的,主要体现在最高院研究室的意见和地方省高院的规定。
其中,最高院研究室在2010年9月16日在答复重庆高院的意见中提出,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公民个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对于受托人为提供法律服务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等合法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保护。
该条中以是否保护作为切入点,得出对实际开支费用予以支持,但对合同效力未用明确答复。更何况,这个研究室的答复意见,并不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当然,在实务中,[_a***_]***对该意见有直接援引适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无证婚姻的尴尬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无证婚姻的尴尬律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