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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案例婚姻,法律咨询案例婚姻问题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案例婚姻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案例婚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应如何选择提出赔偿请求呢?
  2. 古代官员能娶官妓为妻吗?是否有法律条文禁止此行为?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过错,另一方应如何选择提出赔偿请求呢?

谢邀!感情中本身就无所谓的对错,因家不是用来讲理的地方,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人生活在一起,肯定因不同的生活习惯背景会有矛盾的,但还是的敞开心扉好好的沟通,更多的是相互理解包容!

1.会牵扯到子女教育老人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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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家庭日常开支;

3.人情往来;

4.其他里里外外的一些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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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那个做错了还是平心静气的沟通吧,要知错能改,因为个人组建一个家庭是来之不易的,应该好好珍惜好好爱。并且就算让过错方赔偿了,但金钱买不到真诚!


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不可修复的时候,首先应该有包容的态度,不要出现严重恶果,赔偿协商私了简单处理,复杂处理走法律途经,走到这一步,是家门不幸,婚姻不要出错家庭才会幸福…………。

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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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里,夫妻感情是靠彼此的忠诚和用心经营,才能真正长久和幸福的。任何一方有错,都是得付出翻倍的代价去弥补对对方的亏欠和伤害的,当然还得看那一方是什么错,以及对待错的态度如何。

如果是原则性的错,背叛爱人,背叛家庭这样的错,而且是一错到底,没有悔过的意思,那就可以让对方在放弃这婚姻的时候,放弃所有的共同财产,如果有儿女的,还必须让其尽到为人父或为人母的责任,付给儿女抚养费,以尽其抚养儿女的义务

如果是平常生活中小事情的过错,比如懒惰了,不好好干活了,对伴侣不够尽心爱护和关心了,这些都可以督导对方去慢慢改正,毕竟人无完人,谁也难免会犯点毛病的错,督导对方纠正那些小错,以让其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做好去补偿自己的错带来的亏欠。

婚姻中夫妻之间,是用忠诚和爱来维持安定的,对待过错,当然得根据过错的性质和犯过错的一方对待自己过错的态度,再确定是怎样去请求赔偿。(个见)

这种关系怎么赔偿都无法解心头之恨,失去的青春,受过的苦累。

如果没有爱,那么能争取就尽量多争取点物质过来。

如果还有爱与亲情在,就不要为难彼此,协商一致,解决问题。

不甘心也不要做出失去理智的事情出来,如果不爱了,优雅的转身,争取到自己该得的,虽然会痛苦,但短痛总比长疼好。

没有希望就是自由,起码你获得了自由,人是坚强却也脆弱,一蹶不振的大有人在,希望你能坚强的度过人生的黑暗期,加油

首先我个人认为,美好的婚姻,无法分辨对错,婚姻原本就不是应该讲理的地方,大家需要彼此体谅与包容,再说这个问题问的很模糊,是怎样的错误呢?是哪方面的错误,因为问题问的模糊,因此真心没法给出合适的答案。只能粗略表达一下个人对婚姻的认知,不喜勿喷。

古代官员能娶官妓为妻吗?是否有法律条文禁止此行为

古代官员不能娶官妓为妻,甚至不能与官妓谈情说爱,这在一些朝代是有明文规定的,比如宋朝。

宋朝的官场,并不只有官员,还有成群的***。不要笑,这是真的,而且是公开合法的。北宋首都汴京,从御街东西的朱雀门外、下桥南北的两斜街等繁华地段,一路排过去,竟然全都是妓馆。宋初翰林学士陶谷就曾专门作过统计,他说当时汴京的“鬻色户籍”总数达万户。其从业人员之众和生意之兴隆,由此可见一斑。

而在这庞大的队伍中,竟然有很大一部分人专门为官员服务,谓之“官妓”。她们是由官府供养、为官员执役的***,凡官府聚宴、官员唱酬,皆请教坊在籍娼户去祗应,谓之官妓。官员与***,本是泾渭分明的两个群体,生活中并无交集,但因朝廷的这种制度设置,使这两种地位悬殊的群体,有了最为紧密的接触,宋朝官场文人与官妓之间的交往,因而产生了许多有趣而美丽的故事

欧阳修任洛阳推官时,就曾与某官妓缠绵悱恻,并为其填词《临江仙》曰:“柳外轻雷池上雨,雨声滴碎荷声。小楼西角断虹明,阑干倚处,待得月华生……”苏东坡一生与官妓多有交集,写下过许多诗词,其:“东坡五载黄州住,何事无言及李宜。却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吟诗”,便是为黄州官妓李宜所作。

虽然官员与官妓交往密切,但历代对于官员狎妓,都有规定。而且,“妓”的本意也不是指性,训诂学对“妓”的注解是“女乐”,她们提供的只是歌舞、弹唱、曲艺等,而非皮肉生意。对此,宋朝在制度上也有明确规定,比如规定官员不能入随意出入青楼,如有所需,只能召官妓。***赴会,官员召妓,只限于表演才艺或酒宴陪侍之类的活动,不能发展成性关系,更不能结婚,宋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记载说:“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明确规定即使是军政要员,也不得让官妓侍寝。而且,一旦发生这种现象,官员与官妓皆会受到严厉惩处,罪名唤做“逾滥”,属“赃私罪”。

南宋周密《齐东野语》记载说,浙江台州有官妓严蕊,善琴弈、歌舞、丝竹、书画,色艺皆佳,冠绝一时,尤擅作诗词,多出新意。四方之士,多有不远千里慕名而来者。台州太守唐仲友十分欣赏严蕊,凡有雅集,必请严蕊赴会,唐仲友曾命她赋眼前观赏的红白桃花,严蕊援笔立成《如梦令》曰:“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唐仲友阅后大喜,遂待严蕊格外垂青。

朱熹与唐仲友虽同朝为官,但在学术观点和政见上分歧较大,为打压异己,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时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的朱熹,借巡视之机,揭发唐仲友与严蕊有***,以“逾滥”之罪上奏弹劾唐仲友,同时下令抓捕严蕊,将严蕊先后关押于台州和绍兴二地,收监数月,施以杖刑,百般拷打,威逼严蕊供出与唐仲友的私情。可怜严蕊女身单薄,被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她始终不承认与唐仲友有私,还信誓旦旦道:“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严蕊一介***,却威武不能屈,遂在士大夫间声名鹊起。

唐仲友并没有坐以待毙,他也向孝宗上章,自辨其污,还弹劾朱熹不明法纪,滥施酷刑。此事引起朝野震动,孝宗叫来宰相王淮,听他的看法,王淮轻描淡写道:“此乃秀才争闲气耳。”孝宗以为然,遂将朱熹调离,另以岳飞之子岳霖代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咨询案例婚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咨询案例婚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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