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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辩护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辩护情形有哪些种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诉讼辩护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诉讼辩护情形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案开庭形式怎样开?
  2. 刑事案件中犯人自我辩护可以吗?
  3. 家人被刑事拘留以后,家人可以为他辩护吗?
  4. 犯罪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为什么还要做无罪辩护?

刑事案开庭形式怎样开?

刑事庭审开庭的形式是:

1、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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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法庭调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是法庭审理中心环节,具体程序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发问被告人;核实证据等。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过去时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和辩掮,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3、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有、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辨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或表明自己的认识和态度,任何机关个人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庭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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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自我辩护可以吗?

  1、辩护是刑事诉讼法的术语。自我辩护,是法院赋予被告人的权利。  2、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都享有辩护也就是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权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十四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可以

自我辩护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但是在辩护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必须做到说话真实,不得进行虚构,并且在组织语言时要简练,清晰。其他的没有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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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人及同案犯的供词的庭审质证。庭审质证中,被告人的供词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始终供认不讳,庭审时供词与侦查阶段供词相一致,且有其他证据[_a***_]相互印证。

家人被刑事拘留以后,家人可以为他辩护吗?

刑事拘留后

不可以

应该是被检察院 公诉到*** 开庭时才能参加辩护

你知道什么情况

应该是 批捕后 可以见面 最好请一位 侧重刑事案件的 律师

最好请 名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犯罪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为什么还要做无罪辩护?

犯罪嫌疑人认罪,还有一种情况是对刑法认识错误。以为自己犯了罪,实际上可能并没有犯罪。有一个案例:一伙儿公司的仓库保管员,把仓库内存放的公司已经决定报废的物品拿出仓库卖了,公司报警把这伙人抓了,指控涉嫌职务侵占罪。这会儿人也认罪了。但是为什么还要做无罪辩护呢?因为刑法第271条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罪状描述中,有侵占的财物价值较大的要求,单位已经将这些财务做报废处理,说明这些财务对单位来讲已经没有价值,那么这个指控不能符合法定的罪状描述的条件,即使被指控的这个职务侵占罪,有三个构成要件都符合,但有一个要件不符合,依照罪刑法定的原则,也不能给这伙人定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诉讼辩护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诉讼辩护情形有哪些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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