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讲解婚姻新规定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律师讲解婚姻新规定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出台后,婚姻家庭规则迎来了哪些新变化?
大家好,这里是中国网四川视窗,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目前两会已经结束,民法典已被通过,那么对于婚姻家庭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法以及继承法的修改,将影响到每个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3.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分居满一年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调解无效的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 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分则各编·婚姻家庭编草案(一次审议稿)》(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草案一审稿”)第八百五十四条规定“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此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此规定意在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完善离婚制度,稳定婚姻关系,维护社会安定。然而,本条的内容依旧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和蒋晓华博士研究生在《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立法评估》一文中就此进行了探讨,界定了离婚冷静期的概念、总结了我国试点经验,并对上述条文进行了评估,最后就完善我国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提供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律师为什么不能找律师结婚?
律师为什么不能找律师结婚?
这个问题虽然是头一次听说,到是觉得这问题和“医生不能找医生结婚”类似,我从以下三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
一、世界观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在这一点上有相似相近的认知,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基本类型。
唯心主义认为精神(意识)是世界的第一性质,物质是世界的第二性质,任何变化都改变不了精神和物质的排序属性;
唯物主义承认世界是可知的,但是否认有全知者(神)存在。唯物主义认识到上述论断包含矛盾,但是不试图解决这个矛盾,而是把它承认下来,认为万事万物都是包含矛盾的,越矛盾就越真实,以变化的眼光看世界,理解和判断事物。放到婚姻角度理解,不论是做什么职业,不求世界观相同,世界观相似相近利于理解包容相处就好了。
二、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我们对人生的看法,也就是对于人生存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人生观是由世界观决定的,所以可以理解为在世界观相似的相近的前提下具象化的思想价值体现,思想立场总是互相排斥,不论职业是不是律师也没法持久相处。
三、价值观
价值观是指人们在认识各种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表现在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和一定的价值目标;又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所谓的事物的评价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讲解婚姻新规定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讲解婚姻新规定最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