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平台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国内公民在国内犯法有权利聘请香港律师或是国外律师吗?
  2. 刑事案件从犯为什么有辩护律师?
  3.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国内公民在国内犯法权利聘请香港律师或是国外律师吗?

律师不分国界,但是必须要有资格。

1,首先你在国内犯法,实用的法律是国内的法律,你觉得国外的律师熟悉国内法律吗?估计不大现实!可能会适得其反!

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因为律师从执业中有公民不一样的权利,比如可以申请翻阅案综,而普通人基本上是没有办法做到,所以须要有资质也是条件

3,从标题和补充来看,你使用的是犯罪,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证明自己主观意见认罪,那么积极的认罪态度会适当有减刑的可能,所以建议还是聘请国内律师较好!

综上所述,你是有权利请国外律师,但是不一定有好的效果!

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国内公民在国内涉嫌刑事犯罪的,聘请香港律师或者国外律师的情形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其聘请的香港律师或者国外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刑事案件从犯为什么有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无论主犯或是从犯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聘请律师,自己无力聘请律师时,也可以由法庭为其指派律师。

除非申明自己为自己辩护,既不请律师又拒绝法庭指派律师的,法庭一般要保障犯罪嫌疑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所以即便是从犯,除非自己拒绝,也会有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的刑事辩护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刑事辩护律师是可以为自己的辩护业务取证的,至于取证的时候如何取证?如何保证调取的证据是合法的,是真实的,需要靠律师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正常取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律师取证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不能编造证据,也不能避重就轻的取证。所以,题主问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律师职业的判断错误。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搞一些违规的东西,律师的职业是没有风险的。所谓的高危判断,实际上是指律师很可能违法。因为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以及法庭的辩论权虽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乱来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如果律师制作了虚***证据或操纵虚***诉讼,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结论就是一个误解,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的结论与律师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两种法定情形,在侦查期间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辩护人只能由律师担任。

如果说律师没有取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是一句空话。赋予律师取证权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包括四种情形:

  • 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取证,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_a***_]。
  • 辩护人申请人民检察院和人民***调取未随案移送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以上是对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认识的回应,为什么说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呢?作者认为,刑辩律师的高危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而且主要是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

  • 刑辩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容易发生通过行贿司法人员获得不当利益,因而高危;
  •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可能发生收买证人、被害人,使证人作出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作了虚***的陈述,因而高危。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网平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64926.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