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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犯罪,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吗?
根据《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因此我国有管辖权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①《刑法》规定最低刑为三年;
②犯罪地法律对该犯罪也进行处罚。但通常情况下,外国也会主张其的司法管辖,除非我国与该国有双边协议或者共同参与国际条约,否则由于犯罪发生地在外国,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很难实现。具体法律问害乏愤何莅蛊缝坍俯开题,可登录马成律师团刑事辩护网咨询。我们会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伤残赔偿金能作为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原因: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根据《婚姻法》对个人财产的规定来看,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2005年3月22日最高人民***公布): 广东省高级人民***: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还需要更详细的咨询,建议到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网在线咨询深圳离婚律师团马成律师,或电话咨询深圳婚姻律师,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法律规定。
伤残赔偿金是个人财产,离婚不会分割。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引可见,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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