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首选是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首选是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中应当法援的对象口诀?
法律援助的对象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部门的规定执行)。
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请的律师家属怎么样称呼?
在法律行业中,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通常被称为“辩护律师”或“刑事辩护律师”。律师的家属则没有特定的职业称呼,他们与律师的职务无关,因此不会有专门的称呼来描述他们的身份。
如果律师的家属与律师一同出现在法律场合,比如陪同律师会见客户或者参与案件讨论,他们可能会被称为“律师的家属”或者直接使用他们的个人称呼(如先生、女士、先生夫人等)。在正式的书面文件或法律文书中,通常不会特别提及律师的家属,除非他们在案件中扮演了特定的角色或者与案件有直接关联。
在日常生活中,律师的家属与普通人一样,可以根据他们的个人身份和关系来称呼,比如使用他们的名字、职务、称谓(如先生、女士、博士等)或者家庭关系(如妻子、丈夫、孩子等)。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_a***_]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那些号称没输过官司的律师,给罪犯辩护,怎么算输赢?
这不是律师,这是颂棍。碰见这类律师,当事人要小心了。能说这样话的律师,法律素养和个人休养都要打上问号。律师能够决定官司的输吗?只能说律师费没有输赢。
一双慧眼,把人生百态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劝各位,再碰到这样的律师,直接走人,否则肯定上当受骗没商量。
律师同样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事人经常会早上从一个所出来,下午又进了另一家律所,反复会见律师,让律师给自己分析案件。
当事人很爱问律师:你又多大的把握?又很喜欢听律师说:你这案件交给我,保证100%赢。
如何看待官司的输赢
如果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本金100万元,违约金30万元;被告聘请律师,经过开庭审理,***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本金100万元,赔偿违约金15万元。那对被告来说,这个案件算输了?赢了?
再说了,原被告都聘请了律师,一个案件打下来总会有输赢,是不是意味着每个案件总有一个律师赢了呢?
所以,除非案件判决之前,当事人和律师先就案件输赢的标准达成一致,否则,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
给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案件,如何判断输赢?
1、控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主犯,经律师辩护后,***判决为从犯。这样的变化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应该认为赢了;
2、控方指控重罪,经律师辩护后,***判决认为构成轻罪,比如控方指控构成抢劫罪,律师辩护后,***认为构成盗窃罪,当然是变化成功了;
3、控方建议量刑7-10年,经律师辩护后,***判决为5年,也当然是赢了呀。
总之,不能相信拍着胸部保证案件输赢的律师,这类律师有点像街上卖大力丸的,毕竟***不是他家开的,咋保证胜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首选是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首选是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