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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友律师事务所靠谱吗?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11月1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12层02-05A,法定代表人为王占辉。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服务
靠谱
东友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比较好,是在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的倡议和支持下,于一九九六年在北京成立的,是北京市司法局较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十年发展,东友已成为中国律师业中规模较大并居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收到新公司offer后离职,却在入职前一天收到入职的岗位被公司取消了,能要求赔偿吗?该怎么赔偿?
关于"收到新公司Offer后离职,却在入职前一天收到入职的岗位被公司取消了,能要求赔偿吗?该怎么赔偿"的问题?
谢谢"东友律师事务所"先生邀请。
所谓Offer,就是入职通知书。收到新公司入职通知书后离职,却在入职前一天收到入职的岗位被公司取消了。题主问"能要求赔偿吗",其法定条件是入职通知书之前的书面约定,或入职通知书本身巳经有要求和约定。
如果入职通知书已经明文载定,在当事人收到入职通知书后到达指定报到日之间的行为,由公司承担; 或者在协商调动工作时,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要求公司赔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如果公司在入职通知书上沒有载明责任范围,也沒有在协商调动前,沟通万一失约的赔偿责任。此事即告结束,沒有规定就是什么都没有了。
当事人自已承担一切后果。这里的节点是入职的前一天,收到了公司巳经取消该岗位的通知。
公司的行为完全合法合规。也就是Offer有的,按Offer执行; Offer沒有的,自然也沒有。
管见了。
我虽懂得不多,愿能解你心中疑惑。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个很尴尬的处境,因为尚未与新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就无法依据合同追究对方责任。这属于典型的缔约过失,是与违反合同有所不同的过失责任。
你要确定你收到的offer盖章没有,还是一个口头offer。如果是口头offer,很难证明这个事情。如果给你发的offer盖章了,就可以进行起诉,让其赔偿你一个月的薪水。
不知道新公司与你原来的单位是什么关系,我个人感觉你是被联合坑了。
这种事情还真的没什么好的解决方法。与其浪费时间去申诉,不如抓紧时间去找个新工作。就是赔你一个月的工资又如何。
录音证据如何取证才合法?
感谢邀请!
你好,我是铭探调查!
在诉讼案件中,想要获得有利的判决,经常需要很多证据,以至于有“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说法。在证据的呈现形式纷繁复杂的今天,录音证据往往成为了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那么“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和取证方式需要我们如何把控呢?下面做一些简单的介绍:
录音或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有法律依据的。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几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说的就是录音录像证据。所以,录音或录像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这个问题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很多录音证据是在未取得对方的同意之下偷录取得的,那么这种偷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为有效证据的。那么偷录就一定非法吗?并不是。具体分以下两种:1、 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2、 如果是***取在[_a***_]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想要录音证据具有更大的作用,还有几点需要注意。1、录音质量要清晰,取证时候最好在相对安静的氛围下。2、谈话内容跟案件相关性越高越好,最好取证方在谈话时引导对方说出对案件判决能够取得积极作用的内容。3、最好能在录音内容中明确对方的身份,通常通过打招呼的称呼就能完成。4、录音内容中有语音播报的时间地点更好。5、要保留录音的设备即录音的原始载体。6、不要对录音进行编辑剪接处理,原始文件法院***纳的可能性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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