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委托书律师会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委托书律师会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监规》,律师会见在看守所中是被允许的,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律师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并取得法律执业证书的合法从业人员,应该在会见前事先告知律师的姓名、工作单位、工作证件号码和律师执业证号码等信息。
2. 律师可以在看守所指定的会见室会见被羁押人,会见时间为工作日,会见时间一般在上午9点至11点和下午2点至5点之间。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在中国,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律师应当在看守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被羁押人进行会见。一般情况下,律师可以通过预约或者提前通知的方式安排会见时间。
2. 律师需要向看守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后才能进入看守所进行会见。
3. 在会见期间,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
4. 如果被羁押人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接受面对面的会见,则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与其沟通交流。
5. 对于重大案件或者特殊情况下的律师权利保障问题,有关部门可能***取特殊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存在其他细节上的差异,请您在办理时咨询当地公安局或司法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和指导。
答: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如下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看守所待羁押人员可以会见律师,但需遵守一定的规定。以下是看守所律师会见的一些常见规定:
1. 律师应于事先预约可以会见的时间,严禁随意出入看守所。
2. 律师应携带本人律师执业证件、有效身份证明,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将证照借他人使用。
3. 律师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特别是不得携带尖锐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4. 律师进入看守所应当接受安全检查,符合安全检查要求后才能进入看守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委托书律师会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委托书律师会见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