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侵占罪的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侵占罪的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呢?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职务侵占罪中主观故意怎么认定?
在职务侵占定罪过程中,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行为,即可认定为主观故意。一是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想把单位财务据为己有,并已经实施了具体行为。二是为达到把单位财务据为己有的目的,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还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中“本单位财物”怎么认定?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侵占房屋产权罪?
强占他人房子构成犯罪,《刑法》上构成侵占罪,《民法典》上构成侵犯物权。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否构成犯罪,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加以分析。若符合构成要件,同时也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才能认定抢占他人住房的行为构成犯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侵占罪的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侵占罪的认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