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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是否必须有辩护人?
刑事诉讼是否必须有辩护人
涉及到未成年人、可能判处***或者死刑的、残疾人应当有辩护人参加,对于其它案件没有强制要求。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再审刑事判决书,其实就是对重新审理的案件在审理结束判定后的书面总结,再审刑事判决书内容需要包含必须包含原审被告、辩护人的姓名、籍贯、职位等基本信息、判决结果等。
所以在案件再审后都需要写一份再审刑事判决书,而再审刑事判决书也是有一定的格式要求的,不同程序的再审刑事判决书在格式上也会有一定的变化。
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系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
第四百六十三条 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可能有错误,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并将指令再审决定书送达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第四百七十一条 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系人民***决定再审的,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宣读再审决定书;系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系申诉人申诉的,由申诉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陈述申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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