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同案犯辩护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同案犯辩护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同一律师事务所能否为同刑事同案犯辩护?
同一律师事务所不能为同刑事同案犯辩护,在同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同时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同时为被告人和被害人担任辩护人、代理人,或者同时为二名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的。
律师可否会见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
律师可以会见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刑事案件律师可以看到同案的口供吗?
律师不可以看到同案犯口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前,辩护律师把其他被告人的口供内容透露给他的委托人,等于在共犯供述之间搭起了一个桥梁,似有串供之虞,会使被告人对不利于自己的口供内容有所调整(往往是辩解)。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其用意在于使犯罪嫌疑人及时行使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防止拖延诉讼期限,并不能以此排除被告人有知悉案卷证据的权利。
同案犯找一个律所好吗?
好,同一个律所的辩护风格一致,适合同案犯同进退,不会产生辩护战略战术的差异,影响同案犯的量刑或争取宽大处理,就是事后支付律师费也可以一视同仁,不会亲疏有别,带来纠纷,同一律所为一个同案的当事人辩护也是行业常见的操作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同案犯辩护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同案犯辩护律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