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发律所

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诉,回复说进不了程序是什么意思?该怎么办?
  2. 醉驾到法院的流程?
  3. 在中国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4. 律师如何开拓刑事案源?

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诉,回复说进不了程序是什么意思?该怎么办?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审判二审终审制。一般刑事案件由县一级人法院受理,二审上诉也只是市一级中级人民***。***以上案子,才有中院一审受理案件,二审到省高院。

我想你的案子上诉地应在中院,人家当然这么说了,而对你的申诉只做人民来访处理

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你是不是觉得官越大说话越好使呀?甚至不惜进京***?

这是封建思维,错误想法。

看来你肯定没请律师

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或裁定下来后,不管你服不服,都将依法生效。

如果属于冤错案你可以依法申诉,告诉你进不了程序,可能是你不符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的时候,有***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如果出现这些法定再审条件的任何一种情形,就可以申请再审。

如果你不符合启动再审的条件,***要给你一个书面的《驳回申诉通知》,记住一定是书面的,口头的不行。如果你仍然不服,你可以继续向上一级***提起申诉,直至最高人民***。

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申诉针对的是***的生效判决、裁定,该判决、裁定被纠正之前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要依法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所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不像二审程度那样,只要你上诉,就会启动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困难重重,专业性比较强,如果你对法律一知半解,很难去启动这一程序,如果确实属于冤错案,建议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会更好的表达你的诉求,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启动该程序的机会也会大大增加。经济宽裕可以直接聘请律师,经济不宽裕,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如果符合援助的法定条件并能够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会为你指派律师。

谢谢邀请。刑事案件向***申诉的,应当向作出原生效裁判文书的***申诉,才能进入申诉程序。如果你的案件一审在县区***,二审在市中级人民***;或者一审在市中级人民***,没有上诉或抗诉,判决已经生效的,你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或者市检察院申诉。如果你的案件一审在县区***,没有上诉或抗诉,判决已经生效的,你可以向县区***或者同级检察院申诉。如果对申诉的结果不服的,均可以再向上一级***或者检察院申诉。

醉驾到***的流程

醉驾***开庭简易流程

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查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_a***_]互相辩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以下7种情形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

中国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我看在中国做刑事律师很难。

很多事情给当事人是很不好解释的,这个案子你努了很多力,自己的专业水准也完全发挥出来了,***并没有***纳你的观点。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律师你要给当事人解释清楚是非常难的,当事人认为请了和没有请是一样的,这就使律师处于很尴尬的境地。

刑事案件的辩护率很低,这就意味着律师的生意会越来越少。如果过多地考虑生计,业务就会越来越差。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往往生活都不是很好,支付律师费也是有问题的。

所以,我认为做刑事律师很难。

不是专业的刑辩律师,本人还在实习期,近期和师傅接到一个法律援助的二审案件,因为案情不复杂,所以基本上都是我来做。被告犯合同诈骗罪,还委托了律师,被告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了,可是他的委托律师没发现这个自首情节,导致被判了三年。后来经过二审改判两年。不是说刑辫律师没用,而是对于每一个案件要尽职尽责。

感受不到律师的体验。说说我唯一一次跟律师打交道的感受。三个字:传话筒。法律上。基本没给我任何帮助。在中国。多数人都没法律常识。所以出了点事基本就生病乱投医。任由律师牵着鼻子走。。亲身经历。不针对任何律师。谢谢!!

对普通人来说,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基本上就是只能被动等着刑罚加身。想要以一己之力对抗国家机器那是很难,很难的。

所以学点法律常识很重要,否则从侦查开始就会主观上以有罪推定的方式一步步套住,最后即使是冤的,也是无力回天。除非出现“死人”回来了这样的极端无罪证据出现。律师的作用也就体现在及时跟当事人普法。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也是给侦查机关增加办案难度,所以有时候办案单位也不欢迎律师,甚至想方设法阻止律师会见,律师的办案风险也就产生。

只要侦查阶段证据固定完毕,律师的作用有时候会变得非常微小,不管过程如何,不管事实如何,小的瑕疵可能办案人员也不会在意,最后三对一,当事人还是按照他们最初设定的方向定罪处罚了。

谢邀,分阶段吧,每个阶段的体验不一样。刚做律师的时候(1999年),特喜欢公司老总打交道,很有成就感,喜欢作法律顾问方面的业务。当时觉得作刑事辩护是一件挺难受的事情,在那个时候会见是需要批准的,有时候还有警察陪同会见。去异地办案的时候还会遇到让你等几天才安排会见的情况。那个时候由于年轻,也很难得到相关办案人员的尊重,没啥地位,总体感觉作刑事辩护很难找到理想中的“刑辩大状”的感觉,挺沮丧的。执业十来年后感觉就不一样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的问题在制度上已经被充分解决,刑事辩护在大环境上没有了程序上的限制,现在感觉刑事辩护其实是相对轻松、也很有成就感的一种体验。

律师如何开拓刑事案源

律师在选择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业务的时候,更比较趋向于民事案件,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民事案件的收入较高,有的甚至是按照诉讼的标的的百分比来收取律师费的,是相当可观的收入。

律师一般对刑事案件的辩护没有兴趣,因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有一套严谨的侦查、取证的操作规范,对案件的定性内部又法制部门把关,外部有检察、监察等部门把关,所以每起刑事案件基本都是铁板钉钉子。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也有出现冤***错案的情况,一旦律师在冤***错案上辩护成功,有的律师也会一夜成名。

   律师如果想开拓刑事案件的案源,我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在公安机关设立“帮助机构”,指派相对固定的律师免费为公安机关及民警个人的一般性案件做辩护服务,同时可以加强和公安法制部门的联系,从法制部门可以获取到本县或本市的所有刑事案件的案源,可以联系案件当事人的家属是否愿意聘请律师,这样案源就非常广阔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为律师朋友提供帮助!


律师如何开拓案源(关于诉讼业务)

其实这是两个重要问题1.一个信息传递的,就是如何在服务需求方和服务提供方对接的问题。让别人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就是把自己推销出去,让别人认识你,认识到你能做什么,一个是自己介绍自己,比如参加各种协会,商会,提出对该协会建设性的意见,让别人先认可你,才有业务的可能性。可以通过写有质量的文章,让别人认识你,去学校企业社区去做宣传,讲座,扩大宣传!组建各种群,参加各种群,让别人先认可你。2通过把每一个案件做好,比如做一个案件,把改类型的案件都好好研究,举一反三,成为专家型律师,让同行认可你,客户认可你。通过分享自己的经验,同行,客户都会给你带来业务。关键是自己要先学习,先付出,让别人认可你,觉得你有用,能帮到别人,给别人解决问题。不学无术是做不好的,也不会有持续的业务,能者多劳,你不能做事,那里会劳驾你去做事。不要怕辛苦,不要怕吃亏,不要怕学习。我现在还每天会看两三个小时的书,也会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规定,每年买书培训都会花费三五万元,没有谁会随随便便成功,案件不会自动来。这个是信息的问题,自己只有成长起来别人才能看得到。

我在从事律师之后从来没有为案源发过愁,我不怕吃亏,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做律师第一年就有上百万收入。想办法。如果没有办法,就要学会吃亏,去帮别人把事情做好,你就把自己宣传出去,我是先做事再收费,有效果了才收费。

律师行业是私密性比较强的行业,建立信任最关键。有时间,吃亏,靠谱最关键,医生和律师相似,关系到别人身体,财产权利健康安全,生老病死的问题,且行且珍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程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fashionpacking.com/post/63686.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