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人是否可以复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人是否可以复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事人可以自已复印刑事案件材料吗?
当事人不能自已复印刑事案件材料,连看一眼都不行。只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才能查看、***刑事案件的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刑事案件阅卷能复印哪些材料?
把所有的材料都复印回来,一个字都不落,从头到尾都复印回来。
刑事案件中,在***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印所有案卷。
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当事人可以到公安局复印公安卷宗吗?
谢谢邀请!首先,刑事案件当事人去复印卷宗是不可以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同时,问题中所说的到公安局去复印也不对,应该去***。
我国法律规定,复印卷宗属于阅卷权的一种,法律规定只有办案人、辩护人或有关机关才有资格阅卷。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获取的案卷材料,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擅自向媒体或社会公众披露。
辩护律师查阅、摘抄、***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人民***同意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或者将其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
刑事案件申诉当事人(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复印卷宗吗?
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公安机关是没有的,公安机关会把案卷材料,随着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对案件提起公诉,在移交到***,***有档案室留存。你是到***,不是到公安机关。
刑事案件当事人(受害人)是可以到***查阅、复印刑事卷宗的!只是现行的法律中,没有直接的说可以,但是在变化适用法律的过程中,通过用辩证的逻辑,是能发现这样的法律依据的。你还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批准以后方可查看复印。(案件有问题私信我,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中的申诉人到公安局复印公安卷宗,是不可以的。
为何不可以,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而且那样做也没有实际意义。
因为,***审判案件是根据公诉机关移送到***的卷宗材料,对作证据的证明材料还要在法庭上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也就是说,被******纳的证据都是移送到了***在***的卷宗中能够找到的证据,在公安部门未移送的材料,***即使知道存在这样的证据,也不能***纳。
所以,复印公安的案件卷宗,对案件的申诉没有实际意义。
刑事案件如果不想用之前的律师,那律师的所有资料能给当事人家属吗?
刑事辩护律师从检察院或***复印的刑事案件卷宗并不能提供给当事人家属查阅,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之后从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但律师的辩护权是独立的,律师也有义务为委托人保守在执业中获知的信息,这属于律师保密义务范畴。即便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辩护律师仍然有义务保守秘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第四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案卷材料。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阅、摘抄、***。辩护人查阅、摘抄、***案卷材料的,人民***应当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_a***_]。***案卷材料可以***用复印、拍照、扫描等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人是否可以复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人是否可以复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