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职业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职业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刑事辩护律师最早什么时候阅卷权?
- 刑事诉讼中,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是否可以分别代理同案几名被告人,并出庭辩护?
- 刑事案件如果不想用之前的律师,那律师的所有资料能给当事人家属吗?
- 律师行业从业者应该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刑事辩护律师最早什么时候阅卷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刑事诉讼中,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是否可以分别代理同案几名被告人,并出庭辩护?
不允许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是否可以分别代理同案几名被告人,除非当地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 (十五)在同一案件中,委派本所律师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但本县(市)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刑事案件如果不想用之前的律师,那律师的所有资料能给当事人家属吗?
刑事辩护律师从检察院或法院复印的刑事案件卷宗并不能提供给当事人家属查阅,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之后从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但律师的辩护权是独立的,律师也有义务为委托人保守在执业中获知的信息,这属于律师保密义务范畴。即便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辩护律师仍然有义务保守秘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第四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案卷材料。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阅、摘抄、***。辩护人查阅、摘抄、***案卷材料的,人民***应当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时间。***案卷材料可以***用复印、拍照、扫描等方式。
律师行业从业者应该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律师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实际上是做人生的战略规划。
律师做职业规划,要考虑到这个职业有以下特点:
1、执业地点对于执业生涯的影响大。
3、比较容易在不同的[_a***_]领域转换。比如,做诉讼的律师,也可以比较容易地转为做非诉讼的律师。
应当向那个方向发展呢?这要看你当下的***,包括自身的***和外部***。在执业过程中,也要根据***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业务方向。
刚开始执业时,不必限定自己做哪些业务,不做哪些业务。但是,要有意识地打造自己的能力系统。
律师执业规划,个人觉得可分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规划更多的是由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所主任的执业喜好而定。而影响律师个人的执业规划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大学的学习专业,执业后的律师个人偏好(有人喜欢刑事,有人喜欢家事争议,有人喜欢做一些非诉讼业务等),也会受到执业带教老师的影响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文化的影响,甚至包括个人的家庭社会***等都会影响律师的执业规划。随着执业年限的发展,执业规划均会有调整。个人认为律师专业化发展,对专业的研究会更加深刻。但是,如果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可能更加期望律师是一个复合型的,能够帮助企业解决更多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职业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职业规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