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坐牢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坐牢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因法之名》中子蒙入狱,为什么陈硕极不***作子蒙的辩护律师,即便邹桐再三请求?
首先请求这个词用的极为不精确,邹桐这哪里是请求,她这是在命令或者要求陈硕做许子蒙的律师!虽然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二次,一次是为了许志逸的案子,一次是为了刘成的案子。尤其是刘成的案子,陈硕可是在邹桐的命令下分文未取,亲自和邹桐到乡下去查阅十四年前的卷宗。陈硕答应去因为他已经逐渐的喜欢上了邹桐,也发现邹桐对他有了几分好感,可况陈硕骨子里也有着一腔热血!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在事情都没有搞清楚之前,邹桐就心急火燎找到陈硕,义正言辞的要求人家陈硕为许子蒙辩护,并坦言子蒙需要一位信得过的律师,这个人就是陈硕,这算哪门子事情呀,人家陈硕也不是一傻子呀,你让人家干什么就干什么呀?
他是整天吃了没事干就跟在你邹桐后面乱跑,这到底是什么事呀!如果许子蒙真的证据确凿了,你再来找陈硕也不晚呀!可况死的人可是他们的好友葛晴,这个时候大家似乎人情上都是偏向葛晴的,而只有邹桐在意的是许子蒙,难怪大家都在心里上有点排斥邹桐。
其二,邹桐这态度太强硬了,如果我是陈硕我也不愿意搭理她!果不然当她第二次可以去陈硕家说这件事情的时候,陈硕依然拒绝了而且似乎特别的生气。即便她买了点水果,还可以找了陈谦和的案子相关的资料给陈硕,但是陈硕依然一脸不屑的把那些资料扔到了一边,并且阴阳怪气的把邹桐损了一通:什么人家现在是什么检察官,像自己父亲那种案子,人家都瞧不上,幸好也没碰上,不然早进监狱了等等那个劲头呀,够他邹桐受得了!
刑事案件第一次开庭就判刑了请律师还有用吗?
上法院离婚不一定非要请律师,自己本人出庭就可以了。一般在第一次开庭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即暴力虐待、非法同居、重婚、赌博、***等严重情形),不愿意离婚的,***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对方再次起诉离婚的***一般会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离婚。找律师是自己自愿的事情,不找也可以,但必须懂得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第一次开庭就判刑了请律师还有用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在***判决后,被告人仍可以通过辩护律师进行上诉;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的,也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进行申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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