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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半文盲辩护,刑事案件半文盲辩护意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半文盲辩护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案件半文盲辩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某些特别著名的凶杀案,即使凶手都承认自己杀了人,为什么还有律师给他辩护呢?
  2. 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能是好人吗?

某些特别著名的凶杀案,即使凶手都承认自己杀了人,为什么还有律师给他辩护呢?

说一个曾经轰动一时的真实案件,在这起案件里所有人知道人是他们杀的,他们自己也承认***了,但律师还是坚持给他们做无罪辩护,而最终法院也确实做出了无罪判决,简直可以媲美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了。

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在四川某村子里,一个老头总是看不惯他的儿媳妇,动辄对她破口大骂,甚至拳打脚踢。短时间儿媳妇还能忍气吞声,时间一长就不堪忍受了。

一天晚上她和丈夫说:“你老汉儿经常打骂我,我实在受不了了,你要是不想个法子我就只有离开了。”她丈夫其实也对父亲殴打妻子行为颇为不满,只是碍于他是自己父亲才没有发作。如今听老婆要离家出走了,就一狠心和老婆商量道干脆把老头给干掉好了。最终两人一拍即合,随即开始着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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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当晚,他们偷偷来到老头房间,发现老头睡得很死,丈夫就手起刀落朝他头上砍去,一时间血流如注溅得满墙都是。把老头砍死以后,夫妻俩把他尸体装在一个布袋子里用绳子扎紧,然后抹黑抬到村口的鱼塘边上,趁着没人扔了下去。

第二天渔夫在鱼塘打鱼,远远看见那个袋子,他估计着里面怕是人的尸首,一时吓得赶紧逃走。离奇的是,不知怎么回事那个袋子突然就从鱼塘里不翼而飞了,直到现在都还是个未解之谜。

案发以后,夫妻俩的心理防线很差,很快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最终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此时检方的证据有三个:夫妻俩的供述、墙上的血迹和渔夫的证人证言。但这三个证据都被律师给一一反驳了,律师反问道有血迹就一定说明人死了吗?渔夫只是远远看见一个袋子,谁能证明里边一定是老头尸体?至于夫妻俩的供述也许他们以为老头死了其实老头没死呢?现在老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也许是外出打工了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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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老头尸体确实不翼而飞了,再加上律师这么一通辩护,最终***只能做出无罪判决。

刑法***用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原则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查机关和辩护方的设置,最终目的是通过控辩双方举证辩论查清楚案件事实,在法律适用和量刑上相互制约。刑辩律师的作用是避免犯罪嫌疑人遭受与其犯罪行为过重的刑事处罚,实现相对的公平公正。

这是被告人拥有的法定权利,谁都不能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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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不仅可以自行辩护,而且有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应予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自收到案卷材料后的3日内,也要告知他这项权利;到了审判阶段,***也是受理案件3日内,要告知这项权利。公、检、法三部门不是“可以”而是“应当”告知,不告知即程序违法。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执行的好坏,不仅反映我国法律制度体系是否完善,也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程度。

著名的凶杀案,为什么会有律师为其辩护?

凶杀案,不管它著不著名,一定会有律师为凶手辩护的,为什么?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刑诉法》34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应当[_a***_]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也就是说,凶杀案,一定会有律师为其辩护,不管是自己委托的还是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其目的,就是通过辩护律师的有效参与和介入,保证案件实体及审理程序的公正性、保障判决的客观公正性。

给“坏人进行辩护的人,不能主观臆断他就是坏人。

现实社会里,不排除个别辩护律师为了私利,通过伪造证据、贿赂办案人员为“坏人”极尽开脱,这样的人必须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纵观为“杀人犯”做辩护的律师队伍主流来看,都还是依照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客观、公正进行辩护的。“***犯”也是人,他做的“恶”要严惩,但他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也要给予他,比如说投案自首、坦白悔罪、积极赔偿从轻的情节,以及作案动机、被害人是否有过错等细节,都需要辩护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实事求是向法庭阐明,给予被告人公正的判决。另外,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的适时介入,也会在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给办案机关“提个醒儿”,减少冤***错案的发生。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为***犯辩护的律师能是好人吗?

好 坏 这只是两个不同的汉字 它们是什么意思 专家正在探考中 据初步研究统计 这两东西太TM复杂了 它随着天气、地理环境、不同肤色的人、时间等等因素而反复无常的交换着角色 ……

律师是维护正义保护公正的人,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的利益而工作。然而,在一些人的眼中,律师的工作似乎变得有些复杂了。他们会问,为***犯辩护的律师是好人吗?这个问题有些棘手,我不确定回答是否足够清晰和全面,但我会尝试解释一下。

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好人。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定义来构建好人的概念。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好人是指那些对他人和世界充满希望和关爱的人。愿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并对社会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好人是指那些遵循道德和***规范的人。他们尊重他人的权利,不会支持或鼓励不道德行为。

当我们谈论为***犯辩护的律师时,我们需要进一步澄清这两个概念。***设我们***设好人的定义是基于对他人和世界充满希望和关爱,为***犯辩护的律师可能是好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律师的职责。律师的职责就是为被控犯罪的人辩护。在这种情况下,被控犯罪的人可能是***犯,他们可能会受到指控并面临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工作职责就是确保被指控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即使这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受到惩罚。如果律师能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他们的工作,他们被视为是维护正义的。

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律师的工作可能会让他们被视为好人。在这种观点下,律师的职责是确保他们所代表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而不会因为代表的人被视为罪犯而受到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能会使用他们精湛的技巧来确保被控告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即使这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受到轻罚。

但是,这种观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它仍然将律师的工作简化为一个纯粹的道德判断,这个判断可能不适合在这里进行。其次,这种观点可能会让一些人误解律师的工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代表的可能是罪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案件半文盲辩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案件半文盲辩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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