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律师退庭的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律师退庭的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退庭后判决流程?
法院宣判流程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1、开庭前的准备:各人进场,书记员点清当事人是否到其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们进场,全体起立,坐下后,审判长敲法锤,宣布开庭,简述案由,当事人,介绍审判人员,然后告知当事人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问当事人有没有要回避的,没有的就继续进入下一轮,有的要延期审理。
2,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读起诉书或原告读起诉状,原告有代理人的要读代理词,然后被告自我辩护,由代理人的要读辩护词或答辩词.接下来双方轮流举证,并就证据能否被***纳或其证明力大小互相辩论。
3、法庭辩论.等双方都举证完了,审判长宣布结束法庭调查,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或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轮流发表对自己有利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4,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刑案)或双方当事人作最后发言(民案),当审判长认为辩得差不多了,事实都辩清楚了,会结束法庭辩论,进行这一环。
5合议庭退庭评议,讨论如何判案,这是秘密进行的。
6当庭宣判(很少这样)或宣布定期宣判,宣布完了以后,审判长敲法锤,退庭。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杭州保姆纵火案律师退庭,被批行为不职业,大家怎么看?
曾经轰动社会引起热议的杭州保姆莫焕晶纵火案原定于21日开庭,哪知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提出管辖权异议,遭到法庭驳回后,他在开庭进行27分钟后,直接退出法庭。这让广大群众都惊呆了:还有这种操作?!
随后律师发表自我辩护的微博文章,也有声音支持:是为了追究消防和物业的责任,是为了真相,是***所谓不当的司法程序,所以支持。
提出管辖权争议,只是党琳山的辩护策略,是处于劣势的辩护律师拖延战术的常规手段。杭州中院审理符合程序,不存在管辖权异议。
有人认为,本案中追究消防和物业的责任是“关键”。但是真相固然要,然而“要真相”并不构成律师退庭的理据,退庭本身对委托人很不负责任。莫焕晶纵火事实确凿,即使消防与物业有懈怠履职不力,也不能减少保姆的刑事责任,更不能改变纵火与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
而且党琳山在法庭临时退庭的做法,不符合他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应有的素养与***。党琳山实质上已经自行放弃了莫焕晶的委托,还发布“若法庭指定律师,莫焕晶肯定死”这样的言论,明明是自己主动放弃辩护责任,真的很不专业了。
现在,党琳山律师将自己塑造为一个要真相不得、激愤之下退庭抗辩的形象,对他本人的社会影响或许利好,但细究下来,对委托人莫焕晶没有丝毫帮助。事实上,莫焕晶就此失去了宝贵的辩护时间和机会。辩护律师本应拼搏在法庭上,现时却战斗在舆论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律师退庭的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律师退庭的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