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庭前意见书范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庭前意见书范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谅解书和调解书应该怎么写?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但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照本谅解书格式。
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调解书内容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和编号,标题写明“调解书”,并在其右下方写明文书的编号。
2、申请人栏内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3、在被申请人栏内,写明被申请人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扩展资料:注意事项正文,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和发生的争议事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或调解要求。
二、仲裁员的选定及其工作情况和结果即“XX仲裁委员会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受理了本案,组成以XXX为首席仲裁员,XXX和XXX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或组成以XXX为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庭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
四、调解费金额的分担。
公诉三书一纲是指什么?
按照检察机关内部工作要求,公诉人在庭前要准备好三纲一书: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和公诉意见书。再加上提起公诉时移送给法院的起诉书,这意味着开庭时,公诉人手上有已经准备好的三纲二书。
法律对公诉人在各个阶段是宣读、还是发表,作出了区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诉解释的规定,公诉人是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向被害人、证人发问,出示物证,宣读证言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发表质证意见,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相互辩论。
刑事案件法庭开庭前书记员有权问被告认不认罪吗?
谢邀!书记员在开庭前无权询问被告认不认罪,书记员只有在开庭时记录的[_a***_],没有当庭询问的权利,书记员不能代替法官,没有行使法官审问以及询问的职权,而且开庭前一切问答都失去法律效果,只有开庭时通过书记员记录,被告签字并加按手印才具有法律效力,除此之外,一切无效。
依我之见:开庭前依法书记员无权问被告人是否认罪。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认罪认罚程序‘’规定:对于符合该适用程序的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环节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依法讲明如果认罪认罚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意认罪认罚的在‘’认罪认罚‘’协议上签字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时,会依法建议人民法院对该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二,如果如本案例所述‘’书记员开庭前问被告人是否认罪‘’,那么,被告人如果认罪,而本案例又不适用‘’认罪认罚‘’程序,自然对于被告人不可能获得‘’认罪认罚‘’程序的从轻处理;同理,被告人即使认罪,开庭时仍必须依法按‘’普通程序‘’进行庭审;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审的规定一一只能在检察官宣读完***书后,审判长才有权依法讯问被告人,问指控是否属实丶问被告人是否认罪;并且被告人是否认罪将会记录在案作为最终判决的依据之一。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庭前意见书范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庭前意见书范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