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卖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卖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从犯为什么有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无论主犯或是从犯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聘请律师,自己无力聘请律师时,也可以由法庭为其指派律师。
除非申明自己为自己辩护,既不请律师又拒绝法庭指派律师的,法庭一般要保障犯罪嫌疑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所以即便是从犯,除非自己拒绝,也会有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最早什么时候阅卷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刑事辩护律师什么时候行使阅卷权?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到检察院阅卷。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国内公民在国内犯法有权利聘请香港律师或是国外律师吗?
国内公民在国内涉嫌刑事犯罪的,聘请香港律师或者国外律师的情形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其聘请的香港律师或者国外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律师不分国界,但是必须要有资格。
1,首先你在国内犯法,实用的法律是国内的法律,你觉得国外的律师熟悉国内法律吗?估计不大现实!可能会适得其反!
2,因为律师从执业中有公民不一样的权利,比如可以申请翻阅案综,而普通人基本上是没有办法做到,所以须要有资质也是条件!
3,从标题和补充来看,你使用的是犯罪,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证明你自己主观意见认罪,那么积极的认罪态度会适当有减刑的可能,所以建议还是聘请国内律师较好!
综上所述,你是有权利请国外律师,但是不一定有好的效果!
律师不提交辩护词怎么处理?
感谢邀请,我来答题:
关于律师不提交辩护词怎么处理?
答: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对于被告的辩护词有没有,交不交到***并不影响案件审理的。如果是律师接手的案件辩护词一定会不予交***,理由很简单就是没有必要让对方当事人事先了解自己的想法和证据,然而可以在法庭审理、辩护中予以突然袭击,争取胜诉。被告的辩护词交不交到***并不影响案件审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他观点可以留言评论。
现身说法: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和焦点问题,有时根本不用提交证据和辩护词,因为本身没有证据,也无法为当事人辨护。也许都认为我是乱说,非也。我代理的被告,无证据,因为证据都在对方手里,在庭审中也无法辨护。在质证阶段,我能指出原告的证据有漏洞,不够做为合法证据,就不能被法庭釆纳。当然,证据失效,对方败诉。法庭是以事实为依据绝对正确。
依律师的职责,律师发表辩护词,而不是提交辩护词。具体分析如下:
辩护人的首轮发言被称作发表辩护词。辩护词是辩护人以法庭[_a***_]查明的案情为基础,提出的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总结性意见。
事实上,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是针对公诉人的首轮发言所发表公诉词。一般而言,辩护词与公诉词具有对立性,至少有针对性。律师开庭前事先提交辩护词是错误的做法,开庭前提交辩护词可能没有针对性,开庭后提交辩护词的做法比较适宜。
辩护人应当在开庭前通过充分准备,将公诉人公诉词可能的每个观点以及对应的证据列出提纲。辩护人在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后,一一对应予以反驳,并记录在法庭笔录中,就是发表了辩护词。此种方式发表辩护词,比书面辩护词更为有效,在法庭笔录中可以一一对应,供合议庭参考。因此,不提交公诉词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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