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立案证据材料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立案证据材料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是能够证明案件发生的证据材料;
二是能够证明刑事案件发生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材料。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立案的规定,只有具备刑事案件已经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能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报案会指派刑警出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救治被害人员。
通过案发现场走访当事人或者知情人了解案件的经过,确定犯罪嫌疑人询问目击证人或者旁观者。
处置现场封存涉案物资器具,带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到刑警大队或者辖区派出所询查审讯确定案件性质。
《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第4款规定:“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因此,对于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首先都应当接受并进行登记。接受并不等于立案,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种决定,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对立案材料来源的受理。接受以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对于属于自己管辖,但根据案情需要***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二、可以口头告诉吗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1、严格区分诬告与错告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规定:“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经侦大队诈骗立案的证据?
***罪立案不需要直接证据,只要受害人如实报案,达到立案标准了就会立案。一般***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就应当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材料可以作立案证据吗?
不能作为证据。答复意见是对***事项,回复处理意见或结论。而证据是直接证实案件事实的书证材料、证言、调查询问笔录、勘验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
比如,你向***局控告强拆违法、违规,现场的照片、录像、公安机关的勘验现场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是证据,而***局答复是否存在违规强拆的[_a***_]不算证据,***不能***用为证据,但可以将***局的调查材料作为证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立案证据材料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立案证据材料是什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